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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内容党内(3篇)

发布时间:2023-07-31 11:11: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内容党内

  

  领导谈心谈话集合7篇

  领导谈心谈话1谈心人__职务__

  谈心对象__职务__1.班子的问题:

  形式主义方面:

  ①学风不实,对新知识学习理解不透,学用脱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②学习拓展面不宽,知识结构不合理,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

  ③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招数不多,缺乏过硬的措施,在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执法部门的问题,以文件要求改正的多,后期抓落实的少;推进法制

  政府建设的措施大多限于喊口号、写计划、找原因。

  谈官僚主义方面:

  ①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不强,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

  ②深入基层不够,与群心众接触少,与群众走访谈心出于目的性多,与群众沟通思想少,求稳怕乱,对有把握的交了解面上

  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

  ③事情敢抓敢管,对有风险的事情敷衍推脱;在政府决策、执法监心督、行政复议等工作方面,对维护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考虑得

  多一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考虑得少一点。

  主享乐主义方面:

  ①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雷厉风行的作风,规章制度落要工作效率不高,有些工作不能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②实得不够,卫生、值班、学习等制度执行得不好。

  奢靡之风方面:对公共财物不珍惜,用水、用电、用油、电容话费不注意节约,公务活动中也有浪费现象发生。

  2.对方帮助自己找的问题:

  ①学习抓得不紧,学风不实,学用脱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

  ②缺乏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作风,工作效率不高,有拖沓现象。

  ③工作不能做到严谨扎实,精益求精,不能较真,工作质量不高。

  3.帮助对方找的问题:

  ①学习上存有现学现用、急学急用的问题,对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得不透,理解的不深,掌握得不够。

  ②存有求稳怕乱思想,对有把握的事情敢抓敢管,对有风险的事情敷衍推脱,对政府部门考虑得多一些,对基层和群众考虑得少一些。

  ③缺乏“钉钉子”精神,有些工作不

  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内容

  能持之以恒,制定的工作安排、工作计划,放在柜子里的时间多,用于推进工作落实的少。

  4.拟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对方提出的批评意见:

  ①办案就事论事,不能从群众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在了解群众需求、关心群众疾苦上考虑得不多,行政复议渠道不畅,不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②对重点工作研究多,对群众身边的问题关心少、解决不够。

  ③艰苦奋斗精神弱化,存在好面子、讲排场的思想。

  5.改进措施:

  ①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培养肯钻、能挤的学习习惯,拓宽学习的视野,使自己成为一专多能的干部。

  ②建立健全督办催办机制,对每项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完成时限,定期检查,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③落实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制度,突出学习重点,保证学习质量。

  ④增强责任意识,对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做到精益求精。

  ⑤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好卫生、值班、学习、请示汇报等制度,确保单位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⑥强化大局意识,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努力增强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⑦树立争创一流的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对照先进找差距、定座标,努力提升分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⑧强化以人为本意识,以换位思考理解同事感受,以真诚态度了解同事诉求,努力形成互相关爱、团结奋斗的和谐局面。领导谈心谈话2______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较好,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具体评价如下:

  (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经过支委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团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团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明确,异常是交通安全设施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景下,我们今日的成绩,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

  不开。

  (4)、领导班子敬业心、职责心强,经常无休息日,尽心尽职为事业发展作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5)、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应对环境形势、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思路,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6)、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职责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口碑良好。

  2、主要问题:

  (1)、提议领导在决策上要多研究职工的切身利益。遇事能否多站在职工的利益上研究问题。

  (2)、提议领导班子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

  (4)、工作创新方面有待探索提高,要注重向学习型班子靠拢。

  二、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

  (一)反映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

  1、形式主义方面,具体为:

  (1)存在好人思想,不敢管理,不敢硬碰,怕得罪人;

  (2)习惯用会议传达、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职责不够,跟踪不力。

  2、官僚主义方面,具体为:

  (1)有时工作布置落实不力,执行不力,工作效率不高;

  (2)有时大局观念不强,过分强调客观条件;

  (3)往来文件签个字,自我主张不多,作用不大。

  3、享乐主义方面,具体为:

  (1)注重效益,组织纪律性不强;

  (2)业务工作方面,还不够深入、大胆。

  4、奢靡之风方面,具体为:

  (1)勤俭节俭、艰苦朴素意识不强,不够精打细算;

  (2)加强“三公”管理。

  (二)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工作;

  (2)工会应做好职工慰问工作。

  三、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提议:

  (1)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

  (2)抓好主题教育活动;

  (3)设计求真务实的载体;

  (4)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进取性;

  (5)抓好活动与具体工作的结合;

  (6)建立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7)树立正面典型,纯洁风气,树立正气;

  (8)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领导谈心谈话3为进一步贯彻《全市地税系统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全力营造出良好的思想政治环境,竭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3月20日,市地税局直属一分局召开谈心谈话活动动员会,一分局局长任__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局关于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的相关要求,宣读了《一分局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明确了以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紧密围绕谈实绩、点问题、指方向,道职责开展谈心谈话。会议要求要以谈心谈话活动为契机,明确要求全体职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以实际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营改增”环境下分局税收工作的新模式、新举措;二是严格落实方案要求,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抓实工作、统筹规划,充分体现出工作实绩实效;三是牢固坚信“分局班子是广大干部职工的坚强后盾”,大胆创新、主动作为,践行好各项税制变革思路,齐心协力为分局税收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会议结束后。分局局长任__对各所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各分管领导对各分管所室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领导谈心谈话412月1日上午,郑州三中领导班子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郑州市教育局主题教育第20

篇二: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内容党内

  

  银行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集合6篇A: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我自己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我在理想信念上对自己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学习不够专心,有时半途而废。我认为,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的锻炼。B:现在我认识到,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是世界观改造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才会提高。A:不错。只有刻苦学习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保证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说到工作上,我要批评你了:就是在业务上满足于现状,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对你自己负责的工作都是浮于表面,没有认真从理论上分析研究,深入了解关键所在,难以从本质上提高工作质量。B:这主要是我的工作主动性差造成的。由于工作压力大,又不易见成绩,所以没有深入钻研下去,没有起到一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后我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同时勤于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自我。A:你的思想和工作表现都是不错的,你能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工作勤恳,为工作作出了应有的奉献。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只按照领导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能够很好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造成了侨务工作循规蹈矩,没有创新,不能充分发挥出工作职能,只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此外,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精神状态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开展要求,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好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B:多谢你的批评指正。我要纠正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不断充实工作内容,重在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上做文章,各方面的工作都要走到前列,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工作年年有进步,把工作做好。A:“你能意识到这一点,这说明你对自己还是比较负责任的,这一段时间以来,要真正坐在那里钻研下去,对工作不执著,并且找不到推动自己学习的力量,这些都能理

  解,但是这种状态是极其不健康的。究竟为什么不能满腔热情的去完成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呢?我觉得首先是你们的心不静。其次是心态的问题。”B:你说的对,就是心静不下来,浮躁。自己控制不住自己。代前军: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个主意,说给你听听,你回去之后可以试试,如果有用的话,你可以用下,如果不行,咱们再坐一起探讨。一是练字,当你心烦浮躁的时候,拿出来字帖练练,用心写,知道自己平静下来;二是读书,读一本励志的书,看看别人成功的例子,锻炼培养自己的心理素质。我可以推荐几本,比如说:《狼图腾》、《读者》等。三是做自己擅长的事,就当是巩固训练,当你的心静下来时,再做其他难一些的题。这样的话,工作学习感觉很充实,又没有浪费时间。这几条你可以试试看。B:好的,我回去试试。A:“其实,作为咱们这一代年龄的人,最缺乏的是吃苦的精神,缺的是执著的精神,很多事情做一个头就没有了尾,缺的是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缺的是一种敢做敢当的气魄!在一些成功人士的心里,永远都有一条信念支持着他!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并且你的人际关系交往很和谐,如果你能够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给自己定一系列的小目标,立长志!相信你的未来一定是分美好的!一定会成功!”B:谢谢第三篇:银行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1月5日下午,在双桥园区一楼大会议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建华与安监局、双桥园区、邮政亭园区、土储中心(国土分局)领导班子和交通警察队、消防队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陈建华指出,一年来,各单位围绕经开区发展大局,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国土住宅管理等工作,为五个经开区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个别部门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足、班组成员沟通不足、新知识储备不足、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陈建华要求,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执行领导班子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配置、检查、评价的三严三实作为行为标准,管理自己的手脚,管理部下、配偶的孩子、家人和朋友,不要越过雷池,保护下划线。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功夫。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团结合作,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责任的关系。三是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提高自己政治素养的工业0、中国制造2025、供应方改革、互联网上、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理论四是在高效推广工作上下功夫。根据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改变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合并重组,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园区工业变革升级,解决房地产和储备土地库存,执行安全生产,依法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第四篇:银行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同志们: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今天在那里对我们新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洁的谈话。首先,祝贺你的工作!此次任前廉政对话的目的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廉政意识,使我们新任干部掌握自己的新人生航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始良好,在新职场不落后,走正路,组织满意,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接下来,我向大家提出以下要求要提高学习意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学习是成长才能、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意识,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在机构和学习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提高执政能力为中心加强学习,根据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加强对经济、科学技术、社会管理、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把党纪规定作为加强自己建设的重要内容,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二要增强自律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坚持廉洁自律,既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也是领导干部践行三大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自觉抵制诱惑,模范遵守中国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几个标准,实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的邪气,始终注意检点自己,严格约束自己,实现四慎:慎重,坚决防止腐败堕落的第一步,在廉洁纪律上坚决不破例的慎重独特,在舞台下,在家,8小时以外自觉管理自己,无论人前人后还是明暗中,都要保护防线,谨慎,从小节开始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修德,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坚持高尚精神追求。三要增强公正意识,公正规范使用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用得不好,伤害了人。我们必须成为诚实诚实的领导干部,公正规范使用权力。公正来自公心,正派来自正气。要以正气为修身立命之本,以正气为人品,修养,气节,以正气为人。公正规范的使用权,重点是监督:一要理解监督,自觉理解上司的监督,自觉理解班级内部和班级对自己的监督,自觉理解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二要加强自我监督,总是认为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为人民服务,不能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带到工作中,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不要一言堂小圈子,不要按照个人计算,不要按照制度管理权利,不要离开工作制度,不要离开工作制度。四要增强争先恐后的意识,努力成为优秀的领导干部。追求高尚的品格,确立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制定五个表率:一是勤奋为民的表率,实现身体力量,努力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做爱岗位敬业的表率,以更勤奋的工作风格和更敬业的工作态度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怕困难,敢于创新,善于突破,三是科学发展的表率,尊重规律,运用规律,确保做出的决策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四是开拓创新的表率,不怕困难,锐意创新,克服旧的,坚持自封的思想,以开放的规律为基础坚持强烈的事业心,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格和官风,成为优秀的领导干部,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待。同志们,廉洁的政治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这次任前廉政对话是对新领导干部进行的廉政教育,是从政的注意,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健康成长的迫切期待。刚才,我从四个方面与大家讨论,提出了要求。就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不仅是与大家交流

  的过程,也是讨论如何做人、处理事情、成为官员的过程,也是互相鼓励、共同提高的过程。最后,祝大家在新单位工作愉快,事业成功!地点:办公室谈心人:A谈心对象:BB:通过开展“三句话”教育活动,把我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我要检讨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前在学习上我存在着应付思想,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自我约束也不够,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和工作时间办私事的情况。今后我要坚决加以改正。A:不错,你能有这种态度是正确的。但在工作上,我又要批评你几句:就是在业务上满足于现状,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对你自己负责的工作都是浮于表面,没有认真从理论上分析研究,深入了解关键所在,难以从本质上提高工作质量。B:我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在理想信念上对自己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学习不够专心,有时半途而废。我认为,我们都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的锻炼。A:我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责任意识差,有时满足于管好自己,对见到的问题不愿意多说,不想多说,不愿意得罪人,不想得罪人,没有从大局上考虑问题。B:我也存在工作主动性差等问题,没有起到一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后我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同时勤于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自我。A:今天谈心使我收获颇丰,也使我深受教育,大家有这样的认识,说明我三句话教育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党员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刚才大家讨论的大多是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其实同志们平时的思想和工作表现都是不错的,都能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工作勤恳,为消防事业作出了应有的奉献。在看到缺点不足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同志们的优点和取得的成绩。第六篇:银行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时间:20**年**月**日地点:副书记事务所。

  对话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话对象:**(**党建副主任)对话内容:一、**总结了抓住党建党风廉政工作。(1)主要成绩。1.一年来,在遵守纪律、提高性能、强制执行、制表率方面表现良好2.在抓住城镇党建设的日常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两责责任3.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抓住党建工作风格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4.党建工作人员统一明显提高5.党建全局,协调各方核心领导作用进步大,从员工到办公副主任身份发生变化(2)存在问题。1.学习还需要加强2.宣传工作的计划需要提高3.有什么不耐烦的事情4.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需要加强。二、**表示态度。1.承认**总结自己一年来抓住党风廉政工作2.加强学习,特别是在学习强国和业务方面学习3.进行时间管理,加强宣传计划,报告**时事热点。4.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篇三: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内容党内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

  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

  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怀。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

  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

  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电话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

  第十三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

  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党委以及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

  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二)

  第一条

  为促进生态科技新城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第三条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立足教育、重在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廉政谈话主要分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信

  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型:

  (一)廉政例行谈话。指针对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党员干部出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的问题而进行的谈话。可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按分管范围负责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进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干部进行的谈话。一般由党政主要领导、纪检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实施谈话。

  (三)信访提醒谈话。指根据信访举报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巡视等工作,对举报中线索不具体,但有违纪苗头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组织实施。

  (四)诫勉谈话。指经过初核,发现有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而进行的谈话。一般由纪检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第五条

  廉政谈话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分工和谈话类型,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相互配合,逐级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并提出意见,报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主要由组织人事部

  门牵头组织实施,“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主要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实施谈话前,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等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经被谈话对象签字。

  第八条

  在信访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中,如有要求整改的问题,被谈话对象要及时纠正到位,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纪(工)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九条

  党员干部接受信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的人员,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诫勉的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谈话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和台帐,对所有谈话材料进行留存。

  第十二条

  受到诫勉谈话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三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

  “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州纪委和上级检院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县(市)院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检纪为准绳,根据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从日常抓起,严管小事小节,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在院党组领导下,院内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

  (四)严格秩序,强化监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力度。

  二、适用对象

  全院所有干警。

  三、组织实施

  谈心谈话工作由院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等依规依纪组织实施。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包括: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谈心谈话工作,谈

  话人不得少于2人。谈心谈话由专人记录,全程留底留痕,谈话记录要规范、齐全,包括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等),谈话人和记录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谈话的时间、地点、事由和具体内容等。

  (一)根据组织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谈,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视情况陪谈。

  (二)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处室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组副组长、干部处处长视情况陪谈。

  四、谈话种类及工作方式

  (一)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方式之一,以廉政教育和廉政自律为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和日常廉政谈话两种形式。任职廉政谈话适用范围为州、县(市)院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日常廉政谈话是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3次。建立《廉政谈话登记表》,认真记录,全程留底留痕。

  1.任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

  (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检纪。以党风党纪正面教育为主,以严重违纪违法反面教育为辅;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任职岗位的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明确提出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新任职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

  (4)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2.日常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进行,或结合考察考核、基层党组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

  (1)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3)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反“四风”情况;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提醒谈话

  党组、纪检组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选举、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和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对普通性问题可采用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谈话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并将材料装进个人廉政材料。

  (三)约谈

  约谈性问责或者警示性谈话,提出问题,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约谈对象为有问题的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约谈具体内容为:一是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不力,致使所属人员出现多发、频发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二是党员干部存在不足的问题。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但情节较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约谈批评教育,问责警示。

  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应当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党组和纪检组。院党组和纪检组应当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全程留痕,跟踪督查,倒逼责任落实。

  (四)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问题线索类型,对反应干警问题线索采取的处置方式,是党组织提醒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体现。谈话函询工作主体是纪检组和监察处。开展谈话函询的工作方式包括:谈话、书面

  函询和“谈话+函询”。纪检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拟采用的工作方式,按程序先召开会议,并报纪检组长批准。对需要谈话函询下级院党组负责人的,应先向党组书记报告。谈话过程应当全程留痕,形成工作记录。

  1.谈话

  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

  (1)属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难以核实的;

  (2)属于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3)问题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

  (4)经初核失实或未发现违纪问题,但不适合直接了结的;

  (5)其他需要谈话的。

  谈话结束后,可视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

  2.书面函询

  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书面函询。

  (1)问题比较笼统、模糊,但存在可能性的;

  (2)问题比较具体,但内容存疑的;

  (3)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

  (4)其他需要书面函询的。

  书面函询时,以州纪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组名义发函给被反映对象,并报送院党组书记,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

  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

  3.“谈话+函询”

  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函询。

  (1)违反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整改纠正的;

  (2)情节轻微,性质不严重,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

  (3)问题具体,但可查行不强的;

  (4)其他需要函询谈话的。

  谈话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谈话人明确表态是否有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除需转初核或立案的,纪检组将《函询通知书》当面送达被谈话人,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纪检组。

  4.工作要求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30个工作日办结,由监察处写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

  (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

  (2)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对象予以否认,或者说存在明显问题,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步核实;

  (4)监察处应当定期梳理受理谈话函询的情况,定期向院党组和州纪委报告,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应当接受监督,并在民主生活上或组织生活上作出说明。

  (五)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惩戒性组织处理方式之一。领导干部存在下列轻微违纪问题,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当由集体决策的事项,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3)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

  (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

  (5)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6)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

  (7)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

  (8)纪律松弛,监督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

  (9)在巡视巡察、经济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

  (10)从事有悖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

  (11)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

  (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

  诫勉谈话由州院党组和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

  话时,由监察处将《诫勉谈话通知书》发函给被谈话对象,并抄送党组书记,被谈话对象作出说明或者检讨,报送纪检组。

  五、纪律要求

  (一)提高认识,敢于担当。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严肃,勇于担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发挥谈心谈话制度的警醒教育作用。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职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依规组织,内容真实。按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谈话内容、过程,要有针对性、目的性。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严格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全程留痕,及时存档。对失密者,泄密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配合,坦诚相待。被谈话人在接受组织党内谈话时,要正确对待,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人员,更不能打击报复。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施反腐倡廉防范关口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市委《关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同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

  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其他廉政谈话。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

  廉洁自律定期谈话是指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或分批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

  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

  2、谈话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针对谈话对象所在处长的具体情况,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交换意见;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廉洁从政、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3、时间安排:每年实施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年初进行。

  (二)任职廉政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

  1、谈话对象:新提拔或轮岗交流的局机关处级干部。

  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情况;针对谈话对象分管处长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勉励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3、时间安排:一般在新任职干部到任后10天内进行。

  (三)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指针对某个处室,在某个时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见青办发[**]11号《关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况),对其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

  1、谈话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室领导干部。

  2、谈话内容:通报处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

  3、时间安排:一般在接到信访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或者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后的30天内进行。

  (四)警示谈话

  警示谈话是指对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

  1、谈话对象: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处级干部。

  2、谈话内容: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

  3、时间安排:一般在初查初核报告审批后10天内进行。

  (五)其他廉政谈话

  其他廉政谈话是指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或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等其他情况下进行的谈话。

  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

  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分析违纪违法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时间安排: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廉政谈话一般在事前进行;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廉政谈话一般在公布处分决定后10天内进行。

  三、廉政谈话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对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提出谈话建议,报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对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确定。

  廉政谈话确定后,由局纪检组通知谈话对象,安排谈话事宜。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书面向局纪检组说明情况。

  廉政谈话时,谈话人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有关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廉政谈话后,应填写《**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廉

  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由局纪检组统一整理留存,不存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四、本制度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纪检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篇五)

  一、约谈

  (一)约谈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层以上干部为约谈重点对象。

  (二)约谈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纪律执行情况;

  3、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行为的人和事;

  4、对我局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每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谈话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做为年度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对谈话中发现的廉政方面的问题,一般通过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严重问题上报局党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审前谈话

  (一)谈话对象:局机关每个项目审计组及其审计工作人员。

  (二)谈话内容:

  1、重申审计纪律;

  2、对项目审计中廉政风险高发点和重要环节早提醒、早强调;

  3、审前廉政教育。

  (三)工作要求:

  1、所以项目审计前,均要进行集体审前廉政谈话,由办公室统一做好记录;

  2、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进行审前廉政谈话的,要尽量在项目审计进行中进行补谈。

  三、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对象:主要针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以及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能很好的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但情节轻微的;

  3、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具体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醒今后加强注意的;

  4、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

  影响较小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之外,还要根据廉政责任追究办法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组提前提出拟办意见,由局长审批后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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