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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温州市民政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2023-05-22 14:33:02 来源:网友投稿

温州市民政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2008年,温州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着力落实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各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温州市民政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温州市民政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精选文档)



温州市民政局2008年工作

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2008年,温州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着力落实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各项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市民政系统突出抓好抗震救灾、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老龄工作、建议提案办理等热点、难点、亮点工作,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村委会换届、社区建设、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地名管理、平安边界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2008年共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浙江省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良好单位、温州市实施“139富民攻坚计划”先进集体、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温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温州市第三轮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赛第四名(优胜奖)、2008年度完成重点目标优秀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2008年度社会各界评议市直机关满意不满意单位活动第4名、“关爱在群众、满意在民政”获市直机关十佳机关服务品牌等十五项集体荣誉。

一、抓落实,解民困,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坚持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从分散临时救济向整体性制度安排的转变。

1.低保工作进入规范化建设轨道。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低保标准实行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调整机制,今年两次调整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340元每人每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不低于205元每人每月,并且落实省考核的低保最低档补差每人每月50元以上的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均补差城镇达到当地标准的62.7%,农村达57.9%。落实物价补贴机制,根据今年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今年三次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资金4992.83万元。目前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1330户、126963人,年支出低保金达1.559亿元。

2.医疗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全市当年筹集医疗救助资金5104.70万元,资金筹集达到省考核目标人均6元以上,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约为5189.7万元,当年度资金使用率约达到111.7%,各县(市、区)全面实行零起点救助和月救助方式。配合省厅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五保、三无、三老人员医疗补助”等医疗项目,对190名低保对象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市区困难群众精神障碍患者医中救助试点工作收效明显,155人得到即时救助;苍南县和洞头县出台医中救助制度,洞头县还推出了贫困精神病人专项救助制度,救助了29位贫困精神病患者,相关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医疗救助培训大会上进行交流。

3.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平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得到巩固,目前全市农村五保对象7118人,已集中供养6774人,集中供养率为95.2%,城镇三无人员1077人,已集中供养1077人,集中供养率为100%

4.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完成市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170户改造任务,配合市房管局做好县(市)4112户危房改造工作。

(二)灾害救助应急能力建设成效突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我市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成效显著;汛期及时启动抗台救灾预案,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达到“五有”要求。

1.抗震救灾工作迅速及时。我局联合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全市接收抗震捐赠款5.1193亿元,接收物资折价0.5332亿元,其中民政部门共接收各类捐赠款物5827.12万元,并及时组织调运了2487顶帐篷和大批食品、药品等救灾物资运往灾区,价值2208万元。我市赈灾行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广元市人民政府连续给我市发来了两封感谢信。

2.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妥善落实。圆满完成2007年台风灾后1114户倒房重建工作;投入133.2万元,用于2008478户受自然灾害袭击倒房重建户的倒房重建,现已竣工392户,确保春节前全部入住新居;全年投资7246万元,落实避灾场所建设32.196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定指标。

3.冰冻灾害积极有效应对。妥善落实了年初冰冻灾害救济政策,我市下拨棉被、棉衣8820件、大米130,较好解决了灾民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滞留旅客的基本生活。冬令、春荒期间,我市共救济8.1万人,发放救助卡3.86万张。省、市、县共下拨救济款56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灾民的基本口粮、御寒衣被问题和生产自救工作。市捐赠站与温州日报“党报热线”、市救助管理站、市民康医院、市移动公司、市长运公司等单位共同主办了“2008年春运关爱”行动,该项活动共服务“返乡农民工”、“新温州人”达3万余人次,共赠送服装、面包、矿泉水等达1万余件。这次涉及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以服务社会、关爱返乡民工为目的的“春运关爱行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两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1.全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从200710月到200812月,我市应换届5388个村委会。通过精心组织、认真指导、扎实工作,已换届5349个村,完成率为99.3%。其中“海选”村占已换届村数的41.6%,“自荐海选”村占已换届村数的22.6%。从已换届的村委会情况来看,村委会成员结构趋向合理化、年轻化,整体文化水平有所提高。采取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办法,妇女委员比例有了大幅度提升,选出村委会妇女委员3993人,占已换届村委会数的74.7%。此外,全市还有53名招聘大学生“村官”在这次换届中当选为村两委成员。

2.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县民政部门狠抓达标进度,通过采取深化制度、创新管理、严格检查、督促落实等措施,促进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有96.04%的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超额完成了省委下达的90%的年度达标任务。瓯海区、平阳县完成了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3.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市、县民政部门在全市65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市民政局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拨325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

4.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有效推进。我局在加快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加强社区专职工作队伍建设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等方面都加大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鹿城区和瑞安市开展了社区志愿者服务注册工作的试点,目前已注册的志愿者队伍共2500多支。8月召开了全市和谐社区建设推进会。11月,全市有鹿城区南浦街道宏兴社区等10个社区被省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浙江省和谐示范社区”。

二、促和谐,重服务,各项民政业务协调发展

一)社会福利事业获得较快发展进一步探索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由过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逐步向以国家、集体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新的增长点,以居家供养为基础,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发展。

1.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是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内容之一。围绕年内开工这一目标,市民政局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和设计招投标工作,做好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原绿色乐园人员编制的划转接收工作,努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已于200919日举行奠基仪式。

2.老龄事业发展卓有成效。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邀请专家在“温州讲坛”作“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挑战和对策”专题报告;成立了温州市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开展学术研究,17篇论文参加省老年论坛,获组织奖,其中1篇获2等奖;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建设,开通温州老龄网站,上报18个社区开展老龄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继续抓农村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指导工作,今年有2690人参加培训,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培训任务。

3.“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全面启动。全年投入7309.4万元,其中:省级投入488.75万元(福彩公益金),市级投入1200万元(福彩公益金),县级投入5620.7万元,用于“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建设,现已建成432个农村“星光老年服务之家”。

4.各类救助事业全面发展。实现孤残儿童管理信息化, 1541名儿童全部录入民政部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实现100%覆盖;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全市242家福利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2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19亿元,实现利润1.21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8456个,其中安置残疾职工7373人,资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总额380万元,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增加到1300元,五大社会保险月人均投保额增加到444元;温州市救助管理站全年接收各类受助人员3694人,同比增加23%,其中救助流浪儿童428人,同比增长44%;市精神病院全年收治“三无”流浪精神病人253人,出院率高达92%左右,并开展了医中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社区防治、送医下乡等系列公益活动。

5.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温州市慈善总会通过“慈善一日捐”、“冠名基金”等慈善捐赠活动全年募集善款2370.53万元,开展救助项目22个,救助金额达2188.76万元,受助人数达32126人;温州市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3634.64万元,捐赠物资2530余万元,并在春运关爱行动、彩虹行动、抗震救灾和抗击冰冻灾害行动中积极作为。

6.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全市全年销售福利彩票7.78多亿元,同比增长近6%,筹集公益金2.7亿元;通过温州晚报《雪君工作室》、温视新闻综合频道《闲事婆·和事佬》等栏目资助1000余人,资助金额达51.6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融洽军政军民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依然抓紧这项工作不放松。

1.双拥工作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制定了我市双拥创建四年规划,落实成员单位职责,着力解决驻温部队“五难”问题;形成了市、区、街道(乡、镇)和村(居)四级联动的双拥工作领导体制,同时还加强了基层群众双拥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做好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的拥军慰问工作,进一步密切了温州舰同温州人民的关系;双拥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为驻军办实事;全市社会力量拥军优属热情高涨,全年社会各界人士投资1055.6万元,帮助部队购置有关设备、图书,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在年初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2.优抚工作成效明显。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我市抚恤优待制度化、经常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加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力度,全年全市共支付各类优待抚恤补助经费2090.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27.3%;支付临时困难补助157.9万元,为1638名优抚对象解决生活生产困难;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补助资金达101.8万元,修理危旧房屋5185平方米;着力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接续问题;大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提高功臣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生活待遇,组织244名优抚对象外出疗养,免费为5588名优抚对象进行体检;组织医疗队免费为全市259名患有精神疾病的优抚对象开展巡诊,发放部分药品;无偿为35名残疾军人提供假肢修理更换服务,免费给下肢伤残的伤残军人发放393辆残疾人专用三轮车、四轮车;翠微山烈士陵园一期工程顺利竣工,受到烈士家属的好评。

3.安置、接收、保障工作扎实到位。全市接收2007年冬季退出现役士兵3465名(应安置对象993名,转业士官127名),转业士官安置率100℅,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99℅,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率保持100℅。128日,我局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浙江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年内接收3名军休干部,切实为军休干部办实事做好事,努力构建和谐军休家园,积极争创文明单位。温州军用饮食供应站围绕“创新创业”这一中心,在节能减排、军供保障、内部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

(三)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是温州民政工作一大亮点。2008年我市新增社会团体8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1个。截止20081231日,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4002个,社会团体165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43,其中市本级社会团体4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1个。社会组织年检参检率达98%以上,合格率100%。今年我局着重抓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

1.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召开了全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总结表彰暨改革与发展动员大会,修订《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联合有关部门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研究制订《温州市行业协会评估办法》,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2.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持续有效开展。草拟了《温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四)公共事务管理服务职能充分发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局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

1.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全面推进。2008年,全市共命名道路67条、建筑物(群)63个,新增设各类道路标牌827块,门、楼牌2100多个;全市乡镇(驻地村已开展设标)设标数已达262个,设标率为100%,全市建制村设标数已达5321个,设标率为98.4%;顺利开展无居民海岛名称管理工作;市本级、各县(市)均建立了地名网站,除文成县、洞头县外,市本级、各县(市)均开发了电子地图;完成《温州市区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各县(市、区)也完成地名规划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2.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成效突出。圆满完成第二轮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年度任务;深入开展平安界线创建活动,全面反映温州市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成效的纪实片《和谐之声》在浙江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专题播放,得到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省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殡改利民服务工程深入开展。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治理率达到39.1%,圆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指标任务;狠抓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截止10月,全市可投入使用的公益性生态墓地193座,覆盖行政村比例率达86%;积极开展骨灰跟踪试点工作;实现遗体火化率100%,成为全省先进城市;加大丧葬陋俗整治力度,丧事扰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以鹿城区南门和南浦街道为试点着力推进殡仪服务进社区工作,社会反响良好;清明期间祭扫观察点工作受到民政部表彰。

4.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发展。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实现婚姻登记三级联网,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受到民政部表彰;全市12个婚姻登记机关获评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称号,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开展事实收养课题调研工作,提出切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思路。

三、抓提升,重实效,机关自身建设等工作不断强化

(一)综合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圆满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达到了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会上,我局评议排名比较靠前。局机关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在2004年制度汇编的基础上,重新又做了修订完善,形成新的制度汇编。完成婚姻系统全省联网和社会救助平台建设的前期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生成信息683条。围绕信访与维稳中心大局,扎实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23件,接待来访192批次395人,其中集体访12批次229人,信访办结率为100%。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针对严峻的消防形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直民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综治维稳取得了显著进步,市直民政系统有3个单位受到了上级部门及政法综治部门的表彰。

(二)人事财务工作切实加强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四川地震捐赠资金进行全面审计,保证捐赠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建设,还对市募委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救助站、市军供站进行内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把经常性考察与干部任前考察结合起来,以年度考核、年度述职、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开展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及资格考试,开展村委会换届后的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基层老龄工作人员和老协会骨干人员培训工作,两次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的殡葬、护理岗位练兵活动。

(三)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下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等相关文件,并同13个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党纪政纪和法制教育,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党课教育,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开展2007年度救灾款物和“霞光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强化政府采购、基建工程、年初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款物、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制度落实,开展经常性的制度落实检查,如公车使用制度、外出考察制度、上下班制度。

(四)“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拓展。召开动员大会布置作风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2008年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局深化作风建设以及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市民政系统中层干部中建立‘好办事、办成事’服务基层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带领相关处室到基层调研摸实情,带着问题下去,形成建议上来,全局上下共写出调研报告、论文24篇。在前期蹲点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创业创新破难攻坚活动的通知》,相关处室纷纷下基层破难攻坚,上报了破难情况汇报16篇。全年共刊出作风建设工作简报28期,被市作风办选用1篇,被市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选用3篇,被温州党建选用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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