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文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环保方案】望都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6 13:00:06 来源:网友投稿

望都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望都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望都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望都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保定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部署,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标,以治理减排为主线,以工程项目为支撑,以执法监管为保障,有效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强化禁煤、抑尘、控车、治企、增绿等各项治理措施,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举全县之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集中力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十项重点工作”,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寻求大气污染防治的新突破,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大气污染治理年度任务目标,努力实现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任务目标

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72微克/立方米左右;冬季采暖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6年下降22.5%以上。

三、实施九项工程减排措施

(一)建成区城中村电代煤、气代煤工作

重点推进建成区城中村电代煤、气代煤,同时,在条件适宜的农村,开展气代煤、电代煤示范工程。

(二)建成区集中供热建设工作

取暖分散燃煤锅炉改集中供热、改清洁能源供热。20176月底前编制完成城镇供暖专项规划,20179月底前实现建成区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供热率基本达到100%

(三)分散燃煤锅炉(设施)替代改造工作

201710月底前,全县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实现“清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保持燃煤设施“清零”状态。

(四)消灭城区裸土工作

县城主城区内消灭裸土,进行硬化、绿化。

(五)城市保洁提升工作

以平均降尘量小于8/月·平方公里作为控制指标,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

1.加强城市保洁

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稳定、有效的保洁机制。提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湿式、洗扫吸扫保洁水平,城区保洁要做细、做优、做实。对城区主干道以机械化洗扫、吸扫作业为主,人工保洁为辅,进行精细化保洁作业;小街小巷强化人工保洁,增加巡回湿法保洁频次,减少地面垃圾停留时间。

2.实施防扬尘“门前三包”

临街单位、门店、住户、商户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净化、包市容秩序。结合“门前三包”责任书,对沿街门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及时对所负责区域环境卫生、绿化净化、容貌秩序进行防扬尘规范管理,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管理。

3.城市垃圾及时快速清运

加强沿街垃圾箱点、城中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管理,及时清掏、清运,防止垃圾积存,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城中村卫生整治,解决小街小巷的脏乱差问题。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对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边沟等部位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物5月底前集中清理完毕,强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各类垃圾要密闭运输。严禁焚烧树叶、垃圾,坚决禁止将树叶、垃圾扫入绿化带。

4.严控工地扬尘

按照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密闭运输“五个百分之百”和拆迁工地必须湿法作业要求,推行标准化施工、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实行“三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95%9月底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六)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1.加强农村保洁

对农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道路沟渠、村口村边的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每个村的垃圾点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要将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作为保洁重点,建立村收集、乡清运、县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系统处理机制。推行村垃圾PPP处理模式。彻底解决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随处堆放、随地焚烧问题。同时要对占道柴草、畜禽粪便、建材杂物进行集中清理,生活垃圾收集点要及时清理整洁,建筑垃圾、散体物料堆放要进行有效遮盖,定期洒水保湿。

2.农村主要道路硬化、绿化

对农村道路和连接农村与主次干道道路及其他裸土路面等易出现带泥上路的路口、路段进行硬化、绿化。

3. 强化垃圾、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焚烧秸秆、枯草、落叶、垃圾等废弃物

调整和优化秸秆利用结构,拓宽、疏通利用渠道,重点推广秸秆肥料化、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和秸秆沼气工程建设。加快我县国家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项目建设。

强化乡(镇)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重点做好夏收、秋收重要时间节点秸秆禁烧和督导检查,加大高速公路、高铁、国道及县城建成区周边禁烧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无着火点。

(七)治污减排工作

1.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全面推进对医药等化工类,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以及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治理,并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信息库。从源头控制、废气收集、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能达标排放的全部停产治理,待治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加强砂石料厂加工经营摊点管理

对没有相关合法手续、非法加工经营的砂石料加工经营摊点坚决关停取缔。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行为。

3.提升餐饮油烟治理水平

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的,停业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工作

对各类污染重、规模小、使用土方法生产的“土小企业”,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4月底前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

1.关停取缔类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6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9月底前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2.整合搬迁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企业,实施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特别是传统特色产业要入园进区上档升级。6 月底前责令企业停产, 9 月底前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

3.整治改造类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 6月底前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治和提升改造, 9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予以关停取缔。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但涉及民生,不能停产的企业,依法依规启动按日计罚程序,严格实行全过程连续性惩罚。

地方政府要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办)、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小散乱污”企业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和取缔责任。对排查、整治、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保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九)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作

1.加强机动车管理

一是抓禁限行。实行机动车常态化双尾号限行,视天气状况启动单双号限行措施。制定我县重型载货车辆途经城区的绕行、禁行方案。

二是抓治理。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强柴油车、渣土车、垃圾车管控。适时推进柴油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端。进主城区的柴油车、渣土车、垃圾车全部“戴口罩”,营运车辆全部加装车载诊断系统。在用燃油、燃气出租车使用满两年的,全面更换三元催化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步伐,完善保养维修网络。

三是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对全县渣土车进行全面整治,渣土车上路前必须严格落实密闭和车身冲洗要求,杜绝沿途飞扬撒漏现象。制定渣土车禁限行方案,明确禁限行区域和时间,严格落实禁限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夜间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渣土车辆遗撒飘散渣土、扬尘行为等严格处罚。

四是杜绝携带燃煤炉具的营运三轮车上路行驶,发现一辆、查处一辆,防止流动污染源。

2.严格监管成品油流通和销售管理

9月底前,按国家、省、市的部署,全县范围内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油、柴油。6月底前,全县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6月底前,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开展为期一年的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劣质汽柴油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关停有违法行为的加油站点。

四、强化五项管理减排措施

(一)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煤炭质量和燃煤达标排放管理

1.加强辖区煤炭消费总量管控

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新增居民建筑禁止配套建设燃煤锅炉,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确保年度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强化煤炭销售环节管理

全县所有无证无照煤炭经营摊点全部取缔,坚决遏制反弹;建立燃煤经营单位清单,售煤企业存煤必须达标,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严格处罚,不达标煤炭限期清理。

3.加强农业生产用煤管控

加快推进蔬菜大棚等农业生产单位以改生物质燃料、改电、改太阳能等方式的清洁用能改造,禁用燃煤。

4.强化城中村、农村气、电、煤使用管理

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的城中村、农村燃料煤炭清零,其他未列入改气(改电、改集中供热)计划的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无烟煤、绿色焦炭、兰炭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洁净燃料和配套炉具,禁烧不达标煤炭。

5.用煤单位煤质必须达标

建立煤炭使用单位或企业监管清单,对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严格处罚,不达标煤炭限期清理。

6.加强煤炭生产环节监管

建立型煤生产企业煤质保证制度,实行用煤质量报备认定和煤质报验。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低发热量劣质煤、煤泥等进行低质化配煤。出厂洁净型煤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同时应具有良好的燃烧性能。发改部门建立型煤生产管理台账,完善洁净燃料生产配送体系建设。质监部门对每一批次原料及成品进行检测,并建立生产领域煤炭质量抽检管理台账。

7.限期完成锅炉治理

现有保留的65蒸吨及以下蒸汽燃煤锅炉以及各种热量的热水燃煤锅炉、燃气锅炉,20179月底前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新上燃气锅炉要同步安装(配备)低氮燃烧装置。

8. 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优先保障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供热、地热供暖及生物质能、轻烃等新热源供热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二)强化扬尘整治管理

1.强化货场、料场扬尘治理

货场场地及出入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处理,严防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对货场的料堆落实严密苫盖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整治,对铸造、陶瓷等行业企业料堆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全县工业企业料堆管理台账。

建筑、市政、拆迁施工现场工程土堆,以及城区周边地区的渣土堆等堆放散流体物料造成的扬尘污染进行严格管控,由拥有单位、产生单位负责,落实严密苫盖措施。

2.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日常监管

对密闭存储、密闭作业、场区环境管理、搅拌站进出口环境管理、密闭运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整治;对未经批准的自拌混凝土搅拌站及无资质搅拌站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高速引线、国道、省道等运输通道的洗扫保洁

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注重绿化带的喷洒冲洗,特别是重点路段、敏感路段要增加洒水频次。

(三)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分散涉气摊点排放监管

县城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其他区域禁止没有油烟净化装置的露天烧烤;取缔建成区没有油烟净化装置的露天煎炒烹炸摊点。禁止直接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塑料、橡胶、皮革、沥青等垃圾和废弃物。

强化对辖区铁艺、汽修、食品加工等排放涉气污染物工商业户、个体经营户的整治。

2.持续扩大绿化面积

抓好县城道路绿化、单位小区绿化、立体绿化、公园绿地、风景林带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交通沿线路界内建设高密度彩色绿篱,增加城区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要在大气污染敏感脆弱和污染物易集聚区域构建生态大气廊道,在重点大气污染源周围规划配置包围式或隔离防护林带,增强应对空气污染能力。

3.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开展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建设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工程,推广适宜的综合利用模式,引导和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以上。

4.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继续推进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及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深入宣传发动,倡导文明婚庆、庆典,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四)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

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10月底前制定完成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1.冬季采暖期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实施错峰生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按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

2.冬季采暖期其他企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

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

1.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8月底前,按环保部及省、市要求,完成新预案修订工作,夯实各部门、各单位按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要细化到具体企业、工地和生产工序,并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上,确保措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

2. 强化冬春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精准实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和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响应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控铸造等重点行业及其他“高架源”应急期间污染物排放,明确不同行业减排措施的具体工艺流程和停限产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气污染防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我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县级领导职责分工,成立 “十项重点工作”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成员由落实单位、督办单位和配合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排名第一的督办单位。各分指挥部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二)突出执法监管

紧盯煤炭质量管控、土小企业整治、施工扬尘治理、企业达标排放、机动车禁限行、道路运输扬撒遗漏、露天焚烧冒烟、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应急等重点环节,按照分工严格落实《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大气污染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实行定期巡查与不定时明察暗访相结合,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零点行动和整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着力开展“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采暖期等敏感时段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三)强化财政支撑

创新政策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集中使用效益和效率。采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申请专项建设基金,实施各种模式的融资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建立重点项目明细台账,并对项目资金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监管机制,确保各重点工作项目顺利实施。研究制定对集中整治等工作的扶持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报纸、电视台以及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广场,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电代煤”、“气代煤”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并积极参与,主动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共同参与治理大气污染。

(五)严格督查追责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不能按时限、按标准要求完成年度任务或存在欺瞒虚报行为的,以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本实施方案中未涉及到的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保定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执行。《望都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中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201768

推荐访问:望都县 大气污染 防治 【环保方案】望都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