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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端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度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6-04 15:44:02 来源:网友投稿

区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端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度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端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度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区大气污染防治2016

年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肇府〔20146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631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6105号)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改善环境空气攻坚工作。2016年,我区优良天数比例达80%以上,国控点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与2015年均浓度基本持平,细颗粒(PM2.5)比2015年下降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2015年。2016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56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任务

根据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环境问题导向和质量目标导向,强化防管治并举。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契机,着力在执法、减排、管理、应急、联防等方面下更大力气,在“严治、善治、齐治”上下功夫,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按照“滚动升级,更严标准、更高要求,精细管理”的要求,着力深化工业源、移动源、生物质燃烧、扬尘源和农牧源等五个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推动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一)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

1. 深入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改造,加强监管执法,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标准、总量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全部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20166月底前,基本淘汰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加强对现有锅炉的监管,确保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行业脱硝设施建设。

2. 全面推动VOCs重点企业综合整治。通过深入调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和研究分析,建立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深化家具制造、印刷包装、造纸、制鞋、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喷涂等重点行业以及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探索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试点平台。完成全区印染行业定型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推行VOCs排放“一企一策”防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防治,VOCs重点监管企业治理完成率达到80%以上,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一批油墨生产、化学原料及材料制造、印刷、喷涂、制鞋等行业重点企业VOCs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提高全区综合整治水平。逐步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定,并作为VOCs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依据。探索开展VOCs企业在线监控建设。

3. 加强对各工业企业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扬尘污染控制,对厂区内煤炭、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临时性废弃物及时清运出厂,长期性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或防尘网。

4. 严格执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制定2016年煤炭消费控制实施方案,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2.5%。通过推广利用洁净煤技术、改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控制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监理新上项目与煤炭等能源消费增量和淘汰落后产能“双挂钩”机制,实施煤炭总量平衡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制度。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0.6%、灰分超过15%的煤炭。发展大型燃气供热锅炉,逐步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市环保局端州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二)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继续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加大珠三角地区跨区域黄标车闯限电子执法工作,强化联防联治,完成市下达淘汰黄标车的任务。市公安局端州分局要积极配合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进行上路执法工作,加强端州城区限行区域内对黄标车的巡查执法,进一步挤压黄标车的运行空间。按市的要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不低于90%,机动车环保监督管理数据实现与市联网。(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牵头,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区经信局及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三)严格控制生物质燃烧

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划定禁烧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区、街道、社区、村小组四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做好收割季节秸秆禁烧工作,在农作物收割前,做好宣传工作,并在夏收、秋收等时段集中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露天禁烧秸秆行为。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园林废物、树木、锯末、稻壳、蔗渣等生物质燃料及废旧物、垃圾等。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街道—社区—城市管理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管网络,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扑灭,并依法处理。(区城管局牵头,区农林局、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及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四)加强扬尘源及施工机械污染防治

1. 建立健全“住建部门牵头监管,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监管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在落实实施场所扬尘防治7100%基础上,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要求,城区内施工工地渣土和粉状物实现全面封闭运输,并在运输车辆配备GPS(卫星定位装置)。加强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污染路面执法查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瓷土超载运输和遗撒装物现象,组织开展瓷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超限等瓷土违法运输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给予经济处罚。在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公路铁路建设等领域推广抑尘剂的使用,科学合理设置喷洒点位和喷洒频次。(区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端州分局,市环境保护局端州分局,区城管局,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配合实施)

2. 提升城市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完善作业规范,制定道路保洁作业质量标准,落实公路、道路两侧“门前三包”清洁制度;优化道路清扫作业方式,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实现“机洗+机扫+人工”的城区道路保洁模式。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增加道路洒水次数和冲洗次数,最大限度减少城区道路保洁造成的扬尘污染。(区城管局牵头,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配合实施)

(五)深化农牧源治理

巩固端州区禁养区清理成效,区城管局、区农林局和各街道办要加大力度依法清理饲养禽畜场所工作,并严禁养猪场焚烧生物质燃料煮猪食而产生大量黑浓烟。(区农林局牵头,区城管局、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区畜牧兽医局、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六)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开展排查重点检查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转情况,加大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的建档建库工作。加强对露天烧烤污染整治,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露天烧烤集中区试行油烟收集及处理。推进规模化餐饮企业在线监控建设,在完成2014年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安装范围,逐步实现大型以上规模餐饮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推动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示范工作。(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牵头,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七)推进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是强化各地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各地要在415日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验收,建立健全子站运行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体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确保数据有效性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因维护不力造成数据缺失、影响数据有效性的地方,当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空气质量改善分数一票否决。二是强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研判。充分利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科学分析研判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根据市大气应急办的预警通知,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在滚动12小时AQI大于或等于150,且空气质量预报预测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与清除,及时启动不利气象条件下提前应对措施。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达到重污染应急条件时,及时启动重污染应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提前应对和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根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按照应对措施的等级,通过采取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洗工作、加大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力度、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提高道路保洁频次、严格控制生物质露天焚烧和依法做好工业企业停(限)产等手段,减少“快速爬升”阶段污染物排放,降低“积累阶段”污染物浓度,消减空气污染峰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空气质量重污染的发生。启动冬春季重污染“削峰”工作,降低重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实施水泥、陶瓷、平板玻璃工业冬季错峰生产、重污染行业冬季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减少建筑施工等综合性措施。要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动态和过程管控,落实预警机制,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在大气重污染条件下,确保信息报送高效、准确,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生态破坏损害,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市环保局端州分局牵头,区城管局,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八)严格环保和节能准入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建项目和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禁止建筑陶瓷、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等重污染项目的建设。严格实施环评和能评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接照国家有关要求,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环保局端州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各街道办配合实施)

(九)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结合“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制订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和配套措施,依法淘汰整改后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仍不达标的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市环保局端州分局配合实施)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建立健全环境监察网格化工作机制。按照“明情况、抓重点、落责任、强监管”的工作目标,落实各级政府主体监管责任,深入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区督查、街抽查、社区巡查、村协管的“环境大监管”体系和“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底数清、职责清和监管到位、互通到位、服务到位)的立体环境监管机制,实现“零死角”监控。同时,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一调度下,在五大重点治理领域深入开展主责单位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齐治共管的联合执法新常态。(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区城管局、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编办)

(二)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负责、分类整治”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在2016年内完成全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任务。对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以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环境风险,妥善解决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整改原则和要求,按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限和督导部门,督促违规项目单位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端州分局、市工商局端州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依法严惩违法排污。全面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坚持“零容忍”查处,将依法履责贯穿于决策、治污、执法等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出台《肇庆市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环保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衔接配合,提高环境执法刚性,推进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增强环境执法合力。加强夜间、雨后、节假日等敏感时段的监管执法,加大跨区域联合执法力度,保持连续执法检查高压态势。通过严格执法,提高企业治污意识,落实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把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依托在线监控网络,加强陶瓷企业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控建设和第三方运营管理,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管理和监督性监测。对利用自动监控设施偷排、弄虚作假等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四)依法严厉司法打击。充分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突出抓好环境犯罪侦查的主业,提高环保执法的震慑力。对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污染犯罪线索,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协作,联合开展调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对达到刑事犯罪认定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快侦快破。人民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在移送标准、证据收集审查、法律适用、案件管辖等方面予以明确、支持,依法从快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依法从严审理一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市环保局端州分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来抓,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本地大气污染问题的研判,对重大环境问题要明确解决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限,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本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要内容,落实本地2016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实施,下大力气推进问题的解决。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督办考核制度,严格考核问责。参照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负责人由区监察机关按规定予以问责。

(二)规范完善环保监管法治工作。深入推进全区环保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具有端州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研究制定扬尘源防治管理办法,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以法治促进环境保护和破解资源约束,推进区域科学发展。探索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新模式、继续落实“环保警察”执法机制和探索环保法庭审判环境犯罪案件新途径。

(三)加大治理投入,提供资金保障。要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和支出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予以资金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大气环境监测、应急、监察、信息、宣传等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力度。要认真谋划大气治污减排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贷款,严格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政策扶持、多源筹资,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企业作为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加强环保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大气环境管理,积极探索环保部门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固废、信息、宣教等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环境应急、监测、科研、评估、固废、产业和环保宣教、信息管理工作人才队伍。按照《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督和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要明确环保专职干部,落实社区和行政村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增加社区、企业环保监督员数量。

(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强化舆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推进绿色学校、社区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则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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