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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指导意见【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11:33: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指导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指导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促进休闲农业

发展的指导意见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现就促进我市休闲农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休闲农业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融合体,近年来发展迅猛,已成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在资源环境硬约束背景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是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打造农村经济“升级版”、培育国内消费新增长点、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农场和当地农民共同富裕、利益共享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休闲农业在助推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建设美丽中山和秀美村庄中的重大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休闲农业的发展。

二、正确把握发展休闲农业的总体要求

发展休闲农业要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居民休闲消费的目标,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发掘和氛围营造,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要加强休闲农业发展的引导和管理,严格控制粗放型、管理水平低的项目上马,确保休闲农业上档次、上水平,避免出现“脏、乱、差”现象。发展休闲农业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农为本、促进增收。要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为载体,以镇、村为统筹,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科学构建农民利益分享机制,增强农民自主发展意识,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宏观指导、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和促进休闲农业开发;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休闲农业开发、经营,鼓励辖区农民参与休闲农业产业链中的创业、就业,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规范发展、强化管理。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开展休闲农园建设和休闲农业经营活动,不能以开发休闲农业的名义破坏农田、乱占农田搞土建等建设;要加大教育培训、宣传推介力度,文明出行、诚信经营、确保安全,制定规范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实现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结合当地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和市场需求,立足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变资源、文化优势为产业发展优势,因地制宜,打造各具明显特色的休闲农业产业区域,避免因同质化导致的行业恶性竞争。

(五)多方融合、相互促进。休闲农业发展要与特色农业发展、农耕文化传承、美丽田园建设、秀美村庄建设、民俗文化传扬、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森林旅游、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等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全面可持续发展。

2025年,建成各级农业公园10个、休闲观光农场100家,建成一批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全年无休的格局基本形成,休闲农业发展形成品牌,休闲农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客源地超越珠三角、覆盖粤港台,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不断提升,休闲农业比较效益位列前茅,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休闲农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秀美的效应显著。

三、明确发展休闲农业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发展,优化布局。深入分析区域优势、产业优势、资源特色和发展潜力,以镇村为主导,科学谋划布局,合理确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从政策层面上加强引导。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机会,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确保休闲农业旅游的用地需求。统筹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当地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二)有序发展,保护生态。引导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拓展产业,提质增效。挖掘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引导休闲农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方向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鼓励发展以休闲农业为核心的一二三产业聚集村;鼓励在适宜区域发展以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为核心,兼顾度假体验的休闲农庄;鼓励建设具有科普、教育、示范以及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功能的休闲农场。

(四)创业就业,利益共享。发挥休闲农业在调结构、惠民生的集聚功能和平台作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一批农家乐、农家超市、小型采摘园、农家旅舍等特色旅游到户项目,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探索农民自组织、自激励、自就业的创业模式,使休闲农业成为大众创业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的重要渠道。

(五)丰富内涵,避免同质。注重农村、物质文化资源的挖掘,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建设各有特质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群落,提升全市休闲农业的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

(六)提档升级,培育品牌。加大休闲农业旅游场所的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提升休闲农业旅游的硬件水平。制定和实施休闲农业行业标准,逐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促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加强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大力引进行业专业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要素流动、资本重组和品牌整合,培育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鼓励各镇村开展休闲农业特色村、星级户、精品线路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

四、落实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措施

(一)规划先行,统筹发展。省将休闲农业列为农业的重点发展产业,各镇、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休闲农业的认识,将休闲农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结合实际,立足当地资源条件、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组织编制当地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现代农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生态保护、旅游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做到高点定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和规范建设的作用。

(二)优势互补,打造“全年无休”的休闲农业旅游网络。我市整体自然风光保存相对完整、分布广泛、资源禀赋众多,青山绿水,江、河、塘、田、林众多,四季花开、四季鲜果,并有大量保存相对完好的古村落、特色村落,为我市发展休闲农业提供了可贵的资源条件,通过旅游资源的整合,可形成中山市休闲农业旅游网络;许多镇村有特色土产、农产,有不同季节当造的农产品,利用这些时间的不同,可整合串连成常年不断的供应链;我市各镇村有不同的民间风俗节庆,民间文化丰富,经过精心组合和宣传包装,可以使我市休闲农业一年四季都有吸引游客的焦点和亮点,也避免了不同镇村之间的恶性竞争;积极挖掘农耕文化、乡土文明等非物质遗产,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突出民俗风情特色,展示中山民居、民风、民情和农产品传统加工技艺等,丰富休闲农业产品,打造美景、文化、土产、产业、节庆五位一体的特色休闲农业;结合开发文化体验、休闲美食、温泉度假、山地运动、绿道、农家旅舍等四季旅游和夜间休闲业态,变旺季旅游为全年旅游,培育突破季节和昼夜的全年、全天候旅游产品,努力满足“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过程的“一条龙”需求,满足高、中、低客户不同层次人群的旅游目的需求,满足观光、休闲、度假“一年四季”、“平日+周末”、“24小时全天候”的需求。

(三)加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休闲农业发展的硬件。加快建立覆盖全域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建设休闲农业聚集区域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生态停车场、道路、观光巴士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宣传推介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监测统计体系,为发展休闲农业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用地管理,挖掘存量用地。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用地需求进行灵活的用地管理。针对休闲农业项目中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及直接用于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附属设施用地,可以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按农用地进行管理。其他新增游客中心、停车场、餐饮、民宿等休闲配套设施则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各镇区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落实用地需求。要充分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边角地发展休闲农业,同时也应鼓励利用村内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相关休闲配套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支持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农家乐等休闲农业经营项目,多角度解决休闲农业用地需求问题。

(五)注重典型示范,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参与中国最美休闲乡村评定、中国美丽田园推介、全国休闲农业星级评定、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农业公园、休闲农业景区、休闲农庄创建一批以观光休闲农业为特色的国家5A4A3A级景区景点,打造多条特色精品线路。有重点地对现有的建设规模较大、经营档次较高、活动项目较丰富、文化特色较鲜明、接待服务较规范、经营管理较科学的休闲农业景区景点进行升级改造,创建一批全国一流的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景点。开展市级农业公园、休闲农场认定工作,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我市休闲农业上档次、上水平,推动我市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产业竞争力。对休闲农业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镇村应积极吸引本地大学毕业生回乡参加休闲农业开发创业,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发展观念,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镇区创建高水平的休闲农业规划设计单位等产业链前、后端的服务机构,提升全产业发展水平。

(七)加强宣传,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鼓励旅行社、网络销售平台等企业开展专业的休闲农业市场销售和网络促销,拓宽销售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展会,宣传推介休闲农业项目,精心策划和举办各类推介会、博览会、农事节庆活动、创意大赛等活动,将休闲农业旅游线路作为中山市系列旅游线路产品的重要内容来推广,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市民宣传推介我市的休闲农业景点亮点,营造全社会关注休闲农业发展的氛围,提高我市休闲农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市民出游,引导公众休闲消费。

(八)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农业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本地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加强与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产业整体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旅游部门负责将休闲农业纳入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协助组织开展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介、精品线路打造及重点产品开发。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休闲农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政策对接与支持。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休闲农业资金支持力度。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休闲农业用地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古旧民居翻新改造、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等。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并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指导休闲垂钓和休闲渔业园区建设。林业部门负责指导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文化部门负责指导乡村文化和文物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

(九)加大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财政支农资金向休闲农业倾斜,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大量投入,多方筹集农业发展资金,带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资、外资投资农业。镇村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参与休闲农业建设。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服务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多种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要积极探索休闲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企业上市。

(十)成立协会,抱团发展。鼓励成立全市休闲农业发展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行业管理章程,加强行业自律作用,规范行业竞争行为,争取行业正当权益,突破行业发展瓶颈,促进全市休闲农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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