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规章制度内容5篇
篇一:党的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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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监督。辩护代理律师应自觉遵照确定的辩护代理意见,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擅自作出更改。
三是依法办案制度。
参加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要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履行职责,严格
1:律师参加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遵守法定程序,不得曲解法律、规避法律,确保依法办案。要加强与公、“五项制度”
检、法
一是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承办敏感案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准时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外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确保律师辩护代理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各设区市司法不出问题。
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本地发生的重大案件,如中央、省领导明确批示的案
四是保守案件隐秘制度。参加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在规定期间内,不得件,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后果严峻、影响极大、群众亲密关注的案件,对外泄露案情,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表对案件处理的要准时向省厅、省律协报告。对律师参加代理、辩护和处理的重大案件,各看法或意见,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案情的学术文章。
地应分阶段将律师工作状况向省厅、省律协进行专报。对于把握不准或有歧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制度。乐观做好托付人的思想和法制训练工作,把维护义的政策、法律问题,要准时向省厅、省律协请示。
大局利益和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三个决不允许”,确保正确发
二是重大案件辩护代理意见集体争论讨论制度。凡是根据相关标准明确的挥职能作用。
重大案件,其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首先要经过律师事务所组织资深律师进
2:律师参加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行集体讨论争论,同时要报当地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讨论把关,并
党的八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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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纪律”
一是律师事务所受理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必需向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管部门对本地发生的此类案件,也必需准时、精确
地向省厅报告。
二是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必需由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打算。凡是本所律师承办的简单、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必需由律师事务所组织阅历丰富、资格较深的律师进行集体讨论打算。
三是律师必需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律师在办理案件中,严格履行法律给予的工作职责,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辩护和代理工作。必需根据法定的工作程序,自觉规范地进行各个环节的法律服务工作,绝不能曲解法律、规避法律。
四是律师必需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或者示意、诱导、威逼他人供应虚假证据。
五是律师必需满腔热忱、尽职尽责地做好法律服务。律师在办理任何一项法律服务工作中,无论当事人是谁,无论收费多少,无论案件性质怎样,都必需始终如一、仔细负责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绝不能消失敷衍应付,甚至哄骗当事人的现象发生,确保接一个案件,就做好一个案件;接待一个当事人,就满足一个当事人。
六是律师办理案件不得挑词架讼,挑动群体性大事;不得代理、煽动、诱导当事人上访。
七是律师必需严密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知的国家隐秘、商业隐秘和当事人的隐私。
八是律师在办理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中,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在互联网上以任何名义公布、或泄露案件信息,不得借新闻媒体炒作案件。
篇二:党的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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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2二
社区党员大会议事规则.........................3三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4四
社区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8五
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9六
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0七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11八
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3九
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14十
党支部议事规则..............................15十一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17十二
党员议事活动程序..........................18十三
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19十四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2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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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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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区党员大会议事规则
1、党员大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党组织书记主持,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根据需要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宜推迟举行;
2、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召开党员大会时,参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员大会在研究讨论党务、居务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意见,又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讨论事项作出决定;有条件的可实行“票决制”;
4、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以应到会党员半数同意方为有效,所作的决定不得违背党内规章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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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党内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社区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1、固定性长期公开内容:(1)党组织概况及其设置、班子成员分工、包组等情况;(2)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办理实事和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等;(3)党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和街道、社区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4)“三级联创”、“五个好”社区党支部的目标要求;(5)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常规性定期公开内容:(1)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2)党组织年度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半年公开一次;(3)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半年公开一次;(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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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每年公开一次;(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其中包括(参加的党员数,评议得分得票情况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及党员受处理情况,每年评议结束后公开。
3、临时性即时公开内容:(1)宣传上级党委近期重大决策或工作任务;(2)发展党员情况公示,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拟定为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等;(3)社区后备干部情况公示:主要包括拟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4)先进评比情况和党组织、党员所获荣誉;(5)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情况通报;(6)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公开形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全体党员、全体村民。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可以对全体社区居民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黑板报、网络信息等形式,以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公开时间。党务公开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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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程序。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2、具体程序。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审定公开内容——公布公开内容——收集反馈意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
(1)拟定公开内容。根据规定的公开内容,社区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收集,提出拟公开事项。
(2)社区党组织审定公开内容。社区党务公开内容由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3)公布公开内容。社区党组织指定专人填写由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党务公开报告清单,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4)收集反馈意见。党务内容公开后,社区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询问,并做好解释、核查、整改工作。
(5)及时立卷存档。要建立党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立卷存档,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党工委,一份社区党组织留存,以备查证。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
四、党务公开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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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党务公开的监督
为加强社区党务公开的监督,各社区应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广泛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并将处理结果认真反馈落实。
1、聘请工作监督员。社区党组织要在社区内聘请3-5名党员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进行全程参与、监督。并及时了解、反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社区党组织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社区党组织要给予答复、解释。
2、上级党组织监管。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党员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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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社区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1、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公民道德和先进性教育,永保共产党员先进性。
2、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教育党员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的学习和工作。
4、教育在职党员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远站在困难的最前面。
5、组织流动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学习和活动,引导他们作社区文明创建的标兵,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社区。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组织他们集中学习或参加支部学习,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
7、发挥社区文明市民学校阵地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家庭美德、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教育等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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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织发动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社区居民群众和社区日常事务中去。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各委员及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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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凡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到固定单位工作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单位。
2.外出到非固定地点,不便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将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向所在党支部登记,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思想及学习情况,支部应定期用电话、书信与其沟通情况。
3.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可转临时组织关系。
4.对于无正当理由外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可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劝其退党或除名。
5.及时对外出、暂住的党员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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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1、社区党员志愿者是社区中以党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2、社区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经社区为载体,通过多种组织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3、社区党员志愿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上为党和政府分优,下为居民群众解难”为准则,以志愿服务精神为动力,以创建“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4、凡在社区内居住的居民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愿为社区其他成员服务,且具有服务能力者,均可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5、党员志愿者应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培养和增强社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社区互助意识、社区服务意识。
6、党员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与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党员志愿者每年至少为社区提供4小时无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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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员志愿者服务形式
(1)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和楼栋为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居民群众排优解难;维护治安,值班巡逻;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等。
(2)集中活动。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每年组织1—2次党员集体为民服务活动。
8、党员志愿者要发扬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为社区鳏寡孤独、体弱多病及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9、党员志愿者要主动接受社区党支部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
10、社区党支部要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鼓励、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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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联系一两个党支部,联系三名以上的群众,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和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二是经济困难和残疾人员,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致富;三是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2、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3、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4、党员每三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鼓励进取,并及时倾听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6、党组织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选"排头兵"活动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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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下,通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与居民座谈会等形式,居民对居委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居民小组长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居委会干部,是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采取主导罢免程序;其他居务管理人员,由居民委员会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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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党支部议事规则
1、社区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数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支部委员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不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代表意见,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居民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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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坚决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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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日常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核评议工作,把党员考评工作作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突出教育效果。
2、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民主作风、责任区建设等,注重综合评价和实事求是。
3、考评形式主要有: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工作,自评、他评、党内外评相结合,形成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4、每年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同志要畅所欲言、正人正己,形成
“不讲优点,只提不足,互相送宝”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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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党员议事活动程序
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党员就某个事项进行讨论或评议,就叫党员议事活动。为此而召开的专门会议也叫党员议事会。
1.确定议事内容。党员议事活动以议大事、议难事、议组织委托之事为主要内容。所谓大事,就是涉及到全局性、重大利益之事,如社区的民主选举等;所谓难事,就是涉及某人或某些人切身利益而支委会暂时难以决断之事,如处分党员、处理突发事件等;所谓组织委托之事,主要是指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要工作。
2.确定议事形式。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就某项或几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二是召开党内外联席会议,召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三是民主协商会。如果事情紧迫,来不及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做出决定,但又需要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就由支部委员分头征求党员意见。
3.确定议事结果。党员议事后,党支部要对党员的意见、建议、评价进行整理,如果党员大会没有做出决定,党支部要在党员议事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相关决定,并以适当的方式将决定通报给全体党员。如果有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党员要求复议,而情况又不是非常紧急,党支部应该召集党员再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或评议。
在下一次党员议事活动时,党支部要将上一次党员议事的落实情况向党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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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由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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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为了健全机关党内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制定本制度。
2、党员民主生活会包括党小组(包括下设党小组的支部下同)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内发生问题可随时召开。
主要内容是:交流思想,针对党员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或按上级部署统一进行。
主要内容是:围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及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或根据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安排的主要议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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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的规章制度内容
党建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党建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建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_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___章程》,参照《___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建规章制度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目标的支撑。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心下移,以制度建设为依托,找准载体,扎实推进基层便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科学决策、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真正通过基层党建实现办实事、解民忧、促和谐、助发展。
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一是倾斜力量,便民服务实现网络化。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原则,率先启动便民服务工程建设,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党建活动室、矛盾调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及村民文体活动广场。二是整合资源,便民服务实现集中化。集中整合计生、卫生、农保、农业、民政、司法等部门服务职责,罗列政府服务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日实行区直、乡镇办、村居干部“联合坐班”。真正实现群众小事小情不出村居。三是创新方法,便民服务实现人性化。
打造好农村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络。健全区、乡(办)、村(社区)三级专职信访干部队伍,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龙头”的村两委队伍,信访代理员队伍,信访调解员队伍,信访专职律师队伍,优秀老党员、老教师等“五老人员”信访信息员队伍,每支队伍都建档立卡,做到有名册、有登记表、有业绩表,实行考核制度、动态管理,实现信息收集处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相互推进。二是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网络。坚持矛盾调处工作全覆盖,成立区级矛盾调解中心,各乡镇(办)和村居均成立了群众工作站,配齐专职调解员。聘请一批热心公益事业、有威望、通政策、懂法规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会贤达作为兼职调解员。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限时化解,全程稳控。三是实行“五带一包”信访责任制。即带着感情接访,带着责任处访,带着诉求约访,带着任务下访,带着温暖回访;对信访问题和群众诉求认真处理,积极稳控,妥善化解,一包到底,形成“一站式接待、一体化调处、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重大信访事项调度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重大信访事项调度工作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重点疑难案件,找准问题症结,4制定解决方案,推动问题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决策科学公平公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一是决策程序求严。坚持“协商民主”的原则,决策前,广泛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专业人员、广大群众的意见,使进入议事程序的事项顺利决策实施,把村级班子(社区)的心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有事可议”“有事必议”“每议必成”,提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满意度。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保障决策顺利执行。二是决策内容求实。三是决策参与求广。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为载体,探索创建多形式的决策参与平台,推行基层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村民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并将民主形式和平台纳入到村民自治制度领域。四是决策监督求明。坚持“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严格审核把关、决策后抓好督促落实”的原则,对决策后形成的决议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广而告之”、透明公开。
营造风清气正发展氛围
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加强党风政风监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一是用新方法正确行使基层微权。通过绘制基层“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逐项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明确办理步骤、操作流程,明确权力实施主体、权限、责任,实现基层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无缝隙监管。二是用新措施规范基层事项办理。通过绘制“事项清单”,细化主要环节、办理程序,厘清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事项,加强申请、评选、检查、验收、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用新流程管理使用基层资金。严格村级账户设置数量,实行村账乡镇办管理和公开等民主理财制度,绘制基层资金项目清单,拉清政策依据和使用程序,规范运行流程,使基层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看好集体经济“钱袋子”,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用新渠道对基层微权进行监督晾晒。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入手,实行公开监督。
篇四:党的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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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规章制度有哪些
篇一:党内规章制度汇编(最全版)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党政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
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党内规章制度有哪些)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篇二:党内制度有哪些
基层党建上墙内容
(每个支部有活动室)
一、组织机构图
二、党内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内选举制度
(三)组织生活制度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五)组织生活登记检查制度
(六)汇报报告制度
(七)领导人员谈话制度
(八)中心组学习制度
(九)发展党员制度
(十)党员教育制度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二)党员缴纳党费制度
(十三)党内监督制度
(十四)支部各岗的岗位职责
三、党建展板
(一)党建活动照片
(二)党建活动说明介绍
(三)学习园地:党的知识、胡总书记七一讲话、党员学习及活动心得体会等
三、不上墙的(归档保存)资料
(一)记录
1、党员大会记录本
2、支委会记录本
3、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4、党课记录本
5、民主生活会记录本
6、其它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如先锋工程、创先争优等)
7、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内容含三会一课等,由个人保管)
8、会议签到表
(二)、档案
1、组织机构档案
2、党员名册
3、积极分子名册
4、党员档案
5、各种制度(书面),除上述上墙内容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3)述职述廉制度
(4)信访处理制度
(5)巡视制度
(6)舆论监督制度
(7)询问和质询制度
6、各种党建方面的(中组织部、集团、江苏公司、南京公司)通知、文件,含“先锋工程”方案,其中“四好”班子评价标准按《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江苏销售〔20xx〕8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自行拟定。
7、工作计划、总结
8、党费收据、台帐(党费收支明细)
9、建立党费专项帐户
10、党费收支说明及公示文件
篇三:党内法规制度都包括哪些
党内法规制度是规范党内的行为,调整党内的关系,保障党员的权利,实现党的团结统一。
党内法规制度包括3个层面,即党内法规、党内制度、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委员会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区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由中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
党内制度:涵盖党内法规所规范和适用的所有范围,既包括民主集中制这样的根本制度,以及党代会制度、党委会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等基本制度,也包括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等一些具体制度。
规范性文件:指各级党组织制定出台的旨在规范党组织
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一般以条款形式表述。
篇五:党的规章制度内容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精选4篇)
党支部各项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
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篇2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
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
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
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篇3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
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篇4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党章》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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