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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计划(通用6篇)

发布时间:2023-08-30 08:3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牡丹江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计划(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牡丹江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计划(通用6篇)

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6篇

【篇一】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18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梳理同一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厘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梳理同一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厘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将职能相近、职权交叉重叠的机构进行重新整合,精简机构。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取消、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改革。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民政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作任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增强县以下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文化出版局、县房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六)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部门
      (七)持续推进生态绿化和生态水系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八)不断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纠错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十)政府法制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每年组织检查一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查申请。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探索在某领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二)制定**县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适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报备系统。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进一步完善**县行政执法网,除特殊事项外,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案件都要在**县行政执法网办理。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五)进一步完善县、镇(街道)二级行政执法网络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巩固“三项制度”成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十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九)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进出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先树优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十二)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执法监督机构,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发挥行政执法网的监督功能,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三)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制度,逐步公开评议结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加强对有关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十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推进“一窗受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一化四联”的完整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开通行政审批质量回访评价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通过各种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新闻媒体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制度,及时汇总、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信息,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警监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十)各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本单位的矛盾纠纷积极进行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纠纷,由本级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十一)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房管局等有关部门
      (三十二)进一步理顺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逐步开展集中行政裁决权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十三)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标准化工作成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标准体系各项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三十四)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新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县级以上政府要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由3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办理。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编办
      (三十五)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提高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办案的能力,实现行政应诉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六)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八)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九)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培训班每期不少于5天,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每年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不少于2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40学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一)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部门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与其新形势下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法制工作负责机构及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法制办
   

【篇二】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卫生城和园林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牡政办发[2007]32号

【发布部门】牡丹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30

【实施日期】2007.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卫生城和园林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卫生城和园林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

牡丹江市创建国家环保

模范城、卫生城和园林城工作方案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卫生城、园林城(以下简称"三城同创")奋斗目标,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原则,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彻底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实现牡丹江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规划目标

用3-5年的时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卫生城、园林城创建标准要求,使牡丹江市成为东北地区最宜人居的城市之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攻坚达标阶段(2007-2009年)。创建工作基本达到《"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验收申报阶段(2010年)。由市政府组织,按国家标准自查、初检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巩固创建成果,2010年年底申报国家级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增长,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以上;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使企业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实现产业升级、产品升级、技术升级;
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新型工业化水平全省领先。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交通体系、污水处理体系、垃圾处理体系、医疗废物处理体系、城区绿化体系、地下管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三)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突出"四个重点整治",即市容市貌重点整治、环境卫生重点整治、环境绿化美化整治、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重点整治;
抓实"七项工程",即基础建设工程、大气蓝天工程、流域碧水工程、城市洁静工程、食品卫生放心工程、市容美化工程、宣传教育工程。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城同创"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城建、卫生、城管以及工业、农业、交通、商业、旅游等诸多部门和行业。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牡丹江市"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耀新市长

副组长:康志文副市长

闫岩副市长

朱乃振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镜泊湖管委会、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人口计生委、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牡林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牡新闻传媒集团、市城投集团公司、牡机场管理公司、牡火车站、东安区政府、西安区政府、爱民区政府、阳明区政府、海林市政府、宁安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 任:林青山 市环保局局长

主任:聂 伟 市卫生局局长

贾 岩 市建设局局长

隋红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玮 市建设局工会主席

张 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恩龙 市爱卫办副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爱卫办)、市建设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

1.宣传教育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牡新闻传媒集团、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

职责:制定"三城同创"工作宣传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2.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海林市政府、宁安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委、园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

职责:改善环境质量,重点防治牡丹江流域、水源地和大气污染,实施总量控制和主要工业污染物减排。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城投集团公司、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

职责:完善城乡建设规划,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行、二期工程筹备及医疗废物处理工程建设,加强道路建设、维护、改造,加快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4.市容市貌整治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市城管局。

协办单位:四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等。

职责:加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整治"六脏"(公共厕所脏、车站口岸脏、街巷院落脏、饮食摊点脏、集贸市场赃、城乡接壤脏)、"六乱"(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占乱放)。

5.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四城区政府、市城管局、市房产局等。

职责: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亮化工程。

6.市场管理整治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四城区政府、市城管局等。

职责:合理安排早市、晚市、集市贸易,整治市场"脏、乱、差"现象,整顿和规范室内市场秩序。

7.食品卫生整治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城投集团公司等。

职责:强化饮食等行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二次供水的监管,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8.城市园林建设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牡林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园区管委会等。

职责:实施牡丹江风光带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工程,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创建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活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市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决策机制。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推进组关于创建工作的汇报,对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任务做出决定和部署。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对重大战略、政策和技术性问题,在提交领导小组决策前,预先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提出建议。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将创建任务纳入政府一级目标管理,与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结果挂钩。

建立检查督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形成情况分析报告,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按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督办。定期编发《"三城同创"工作简报》,反映创建进展情况。

建立滚动推进机制。上半年抓工作计划落实,下半年抓次年计划编制;
年初抓当年工作布置,年底抓全年工作总结,滚动推进"三城同创"工作。

(三)强化创建工作管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与"三城同创"工作有关的制度、规定。建设、卫生、环保、食品药品、城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职能,加强对"三城同创"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管严罚,切实解决好我市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和各责任单位要加大"三城同创"资金的投入,落实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工作经费,保证城市管理、建设、维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市场化的要求,逐步建立银行贷款、招商引资、融资等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多方筹集建设资金。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市人民充分认识"三城同创"的重要意义,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要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经验,曝光落后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牡丹江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卫生城和园林城任务分解表

【篇三】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新世纪以来宏观经济最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圆满完成了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保持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积极应对危机,综合实力继续提升。我们紧盯国家宏观政策走向,认真贯彻落实应危机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统筹发展,全面推进,各项经济监测指标高速增长。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城镇固定资产投入增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增加值和利税,分别增长、和。

狠抓项目建设,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其中域外资金同比增长。引进各类项目个,其中超亿元的项目个,超万元的项目个,超万元的项目个。对上争取成果显著。争取中央、省各类项目个。

坚持富民为先,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发放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农机具购机补贴万元,家电下乡补贴万元;
农业连续获得丰收,粮食产量达到万斤;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家,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积极与北京三安科技公司合作,探索有机农产品生产模式,目前,利用“三安”技术种植的黄瓜、豆角、萝卜、白菜等类农产品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符合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为我区发展有机农业,打造对俄有机农产品基地奠定了基础。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投资万元完成斗沟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个村处水利设施建设;
投资万元完成南岔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投资万元,完成个村条公里的通村公路建设;
投资万元,建设福民村畜牧小区。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投资多万元,全面提升青梅村建设水平,使其成为城区唯一的省级示范村;
新增省级试点村个。农村经济总收入实现亿元,增长;
农民人均收入实现元,增长。

统筹城乡发展,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以城乡洁净工程为抓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城乡面貌,累计投入达多万元。年,粉刷、修缮楼房栋,粉刷楼道条,在全市城乡洁净工程联检联评中获第二名。“突破桦林”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投资多万元,完成桦林饮水过江工程,解决全镇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投资多万元,编制了《桦林镇总体建设规划》,对桦林大街进行了综合改造,粉刷街道两侧房屋万平方米,建成绿化带近万平方米,修建休闲广场处;
组建了桦林城管大队。公路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省委“公路三年决战”的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区各级干部和群众,讲大局、讲政治,攻坚克难,在补偿资金没有全额到位的情况下,完成了公里、公顷的征地拆迁任务,保证了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结合公路建设,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区秋季植树造林大会战,植树万株,新增绿地万平方米。

关注民生民利,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民生工程全部完成,社区建设提档升级。投入万元建设区社区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阳明办公园社区荣获“国家级和谐示范社区”称号。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低保扩面到户、人,分别增长、,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增长低保标准由每月元提高到每月元;
农村低保户达到户、人,分别增长、,发放低保金万元,增长,标准由每季元提高到每季元对城镇低保户实行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万元,为全区的低保户办理了住院医疗保险;
为户低保户办理并发放廉租房货币补贴万元。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全区新增就业人申报审批“五七工”、“家属工”人,为户企业名职工发放解欠工资万元;
提高职工福利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对老干部活动室和机关食堂进行改造,新建了机关干部活动室、塑胶篮球场地。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累计增加教育投入万元,加快铁岭镇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撤并铁岭中学,完成铁岭中心校的规划、征地工作,完成了“非普九债务化解”的前期准备;
解决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问题。卫生事业整体推进。投入资金万元,更新了两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完成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扩建了桦林镇卫生院;
启动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完成了国家平台认证工作。城乡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两镇综合文化站投入使用,新增群众文化场所处,安装体育建设器材件。科技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建立了科技投入保障机制,顺利通过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评,启动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荣获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面开展“平安阳明”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涌现出光华派出所民警张爽等英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妥善处理人力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车清理整顿工作,对台人力三轮车、台机动三轮车发放补车款万元,为位三轮车主及家属办理了城镇低保,为人办理了公益性岗位。积极稳妥处置出租车停运事件,采取区、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包保制度,促进了出租车业主恢复运营。全面落实信访责任制,上访案件比上年下降,荣获全省国庆信访维稳先进集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完成市政府安全工作一级考核指标。

加强自身建设,民主法制扎实推进。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政府这一目标,进一步加强了政府自身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突出改革创新,狠抓目标落实,政府执政能力得到新提升。提高政府办公效率,推行电子政务,政府办公系统投入使用。加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件,政协委员提案件。深入开展“治庸治懒”行动,强化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监管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政府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进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有效监督、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同舟共济、团结奋斗的结果。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凝心聚力、百折不挠、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就一定能为阳明的加速发展汇聚强大动力,一定能在推动阳明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中,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后人的辉煌业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向全体干部和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阳明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篇四】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最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X市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按照《X年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国家、省和市精简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编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实施“一窗式”政务服务,分类梳理“一窗式”改革服务事项清单、受理样表、受理模板等,研究制定“一窗式”改革运行规则。全面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快审批快落地快开工。(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三)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交易范围,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全区统一的评审专家及中介服务机构一体化考评体系。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探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编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五)优化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打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最后一公里”,推动银行、税务、社保、政府机关等无障碍接受电子执照使用。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和“证照分离”试点,进一步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篇五】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2020年)》《X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X—2020年)》《X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2020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制定X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加快推进法治X建设,为全州步入新时代,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X年重点工作

(一)加快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推进《X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2020年)〉实施方案》(X发〔X〕50号)各项任务,开展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情况专项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修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二是以X州推进“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为推手,明确时间表,确定责任人,抓紧抓好“放管服”各项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力争X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便民服务事项全部下沉到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实现“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探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州通办”试点工作,开展跨县(市)、跨乡(镇)、跨村业务受理办理。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民化。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的全覆盖。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政府办、州工商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三)进一步加强立法和规范性X件工作。一是按照《X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X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的要求,做好《X省X壮族苗族自治州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X省X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二是贯彻执行《X省行政规范性X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X件目录和X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规范性X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X年启动政府系统规范性X件以外的其他X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四)加大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力度。一是严格执行《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监督检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二是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在州级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论证。三是稳步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使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审查和管理,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机制,改进审查管理方式方法。(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X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和资源,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明确执法主体,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备案等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切实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X〕557号)的要求,统一规范公示窗口和公示方式,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大对重要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年内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的要求,及时更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质量,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内举办2期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加强行政监察监督。紧紧围绕2019年全州脱贫县市摘帽这个目标,深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政府重大项目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民生专题绩效审计,改进政府投资跟踪审计,突出抓好扶贫领域、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基础设施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审计局、州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七)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X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X省信访条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继续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构建“信、访、网、电”一体化、统一高效群众诉求受理平台,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引导群众逐级理性表达诉求。(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年内至少举办两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州级各部门每年组织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次的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将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与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向州依法行政专项组(州政府法制办)报送一次,州依法行政专项组将进行统计和通报,同时由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法制办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牵头部门要按照X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X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2020年)〉实施方案》(X发〔X〕50号)中明确的要求,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成果;
各项重点工作所涉单位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好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篇六】牡丹江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卫计局xx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制发了《2018年XX市卫生计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部署,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积极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发了《XX市卫生计生局2018年会前学法工作安排》,共安排15个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现已组织学习了《泄密案件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九个专题的法律法规。12月10日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宪法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组织参与上学法和考试。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全局在职在编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学员通过学法考试系统在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并获取相应的学分。另外,我局还于6月份组织所有学员完成了《宪法》专题的学习考试,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达100%。

  4.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护士节、世界卫生日、世界献血者日、首个“中国医师节”、“”国家宪法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制作新《宪法》解读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890多人次;通过局官方站、微信和微博发布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信息900多条;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职业卫生、社会诚信工作专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

  1.重新修订市卫生计生局权责清单。根据市编办的要求,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及权责的变化,重新修订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行政检查等权责事项清单,编制了卫生计生市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做到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相统一,制定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的办事指南,同时录入了广东省上办事管理系统系统,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2.积极承接省级委托下放的行政职权,依职权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我局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积极做好省级委托下放的17项行政职权的承接工作。至目前止,我局共办理省级委托下放的行政事项49件。按照《XX市行政许可通用目录(2018年版)》规定的许可事项内容,我局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至12月10日止,我局服务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663件,办结1663件,上办结率100%,窗口办结率100%。

  3.依法决策,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一是依法作出行政决策。2018年,我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宗,符合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程序要求。我局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作用,在局重要决策事项出台前实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我局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政策措施文件和合同12份,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决策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8年我局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我局于1月份组织对xx年1月1日以来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0份,废止规范性文件2份,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我局于9月份、11月份组织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我局制发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18]388号)要求,我局于10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了由我局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暂未发现我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4.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务公开、群众信访工作。我局在局官方站公布了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复议指南,公开行政复议的受理方式、联系电话、复议地址等,提供了相关表格下载。2018年,未有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和法院要求我局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接到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对我局提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我局积极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卫生计生相关信息,至11月30日止,在局站公开政务信息840条,在市政府站公开政务信息424条。牢固树立络问政无小事的理念,对友提出的诉求,高度重视,积极处理及时回复。截至11月30日,我局受理社会投诉58宗,全部依时查处完毕并回复投诉人;在络问政平台收到群众来信91件,已经全部回复,及时办结率达100%。

  5.落实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相关工作。一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卫生计生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阳卫办[2018]3号),规定今后凡我局出台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均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开展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我局印发了《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机关各科室于4月上旬开展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暂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三是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对3份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6.全面推行以案促管督查工作。我局于5月份制发了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以案促管工作督查的通知,通过开展以案促管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计生违法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为推进以案促管工作,我局每季度对全市案件办理数量进行排名通报。8月2-3日,我局组织督查组对案件办理数量较少的阳春市、阳西县进行督查。至11月30日止,全市共办理卫生违法案件431宗,其中医疗卫生案件11宗、公共场所案件234宗,生活饮用水案件1宗,餐饮具集中消毒案件1宗,传染病防治案件143宗,放射诊疗案件8宗,无证行医案件30宗,学校卫生案件3宗,罚款金额万元,案件办理数量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提升。

  7.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通过随机抽取和系统下达,全市于2月和6月分两批实施监督抽检工作。全市共监督抽检单位301家,其中第一批监督抽检129家,第二批监督抽检172家。监督抽检内容按专业分为七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消毒产品和传染病防治。截至11月1日,全市已全部完成301家单位监督抽检,监督完成282家,任务完成278家,任务关闭23家,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完结率100%;处罚违法案件8宗,罚款金额7600元。监督完成率和任务完成率比去年有了显著提升。监督抽检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监督抽检结果及时放我局官方站向社会公示。

  1.开展医疗机构核医学诊疗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于2月8日印发了《XX市医疗机构核医学诊疗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阳卫办[2018]4号),部署全市统一开展医疗机构核医学诊疗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整治工作安排,我市组织相关人员对市人民医院、阳春市慢病防治站2间有开展核医学诊治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2间医疗机构均能依法开展核医学诊疗活动,领取了省卫生计生委发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的核医学诊疗设备和131I放射核素均取得了许可,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能定期进行检测且检测合格,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能依时参加相关培训和健康体检。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于6月4日制发了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开展了自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为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于7月11-13日组织督查组,对6家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和部分县(市、区)进行了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派出监督车辆124辆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62间次,发出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32份,对违法医疗机构作出立案处罚25宗,处罚金额万元。

  3.组织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为治理医疗行业的乱象,规范医疗行业的管理,我局于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657人次、车辆161两次,巡查、暗访和摸查行医点707间次,取缔无证行医点9个,立案查处12宗,没收各类医疗器械72件,罚款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组织开展打击卖卵代孕黑色产业链专项行动。10月-11月,我局联合市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卖卵代孕黑色产业链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专项行动期间,信部门密切关注有关卖卵代孕黑色产业链的舆情信息,对重点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卫生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3人次,车辆104辆次,监测互联广告249条次、户外广告376条次,检查广告主体93户次、公共场所25个、药品经营企业34户、医疗机构175间次。经监督排查,全市暂未发现与卖卵代孕黑色产业链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5.组织开展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我局于8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稽查工作,明确稽查工作的内容、稽查方式和时间安排,提出具体的稽查工作要求。8月15日-16日,我局和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市本级工作进行了内部稽查。8月20日-24日,我局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稽查,并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8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监督执法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够高,与新形势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卫生计生监督任务重,人员相对不足,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的覆盖率和执法强度;四是由于我市财力不足,卫生事业经费支出较紧,卫生监督执法业务经费保障不足,与开展繁重的卫生监督任务不相称。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依法治国的有关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内审工作,加大查纠力度,落实责任追究。

  (三)完善卫生计生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务公开,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办事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继续加强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各级医院领导干部、医务人员、管理相对人为重点对象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五)认真落实《XX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管理办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

  (六)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卫生计生执法办案水平,依法打击各类卫生计生违法犯罪行为。

  (七)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按规定设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落实监督执法人员配备,增加财政经费投入,改善监督执法手段,努力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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