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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范本6篇)

发布时间:2023-08-24 16:44: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范本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范本6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6篇

第一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内容摘要】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依法治国 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
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
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3、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性工程和重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人。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二十多年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二、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从实际情况来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有可为,群众的热情也很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整合资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程

    首先,整合人力资源,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组建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是可行的。由于他们热爱普法公益事业,长期扎根基层,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制宣传作贡献。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示范作用,通过志愿者的不懈努力,带动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扩大,成为普法工作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二是推动作用,法制宣传志愿者的辛勤工作,可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创新作用,志愿者的工作没有条条框框,什么形式受群众欢迎,他们就采用什么形式;
四是维权作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帮助群众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可以邀请高等院校的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从政法工作岗位退下来的离退休干部,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活跃在基层的文艺工作者,个体工商户、出租车司机等人员参与进来。让他们的身影活跃在农村、在社区、在课堂、在舞台,活跃在每一处需要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地方。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既可吸收了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又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显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

    其次,整合设施资源,不断巩固和扩大法制宣传阵地。法制宣传要有阵地、有载体,当群众需要了解法律的时候,能够看到、听到、找到法律的有关知识或者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提供解决利益诉求的途径和方法。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只靠司法行政一家是不够的,只有综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一切具有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优势,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阵地。北京市的经验可以向全国推广,即:在地区新闻媒体上开辟一个固定化、经常化的法宣专题栏目;
在全区推广“普法广场”,定期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
在城区繁华街道建设一个标准化橱窗;
在城镇社区、乡村集市等显著位置建立至少一个公益法制宣传设施。

    第三,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法宣传。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开展法制宣传的责任和义务,有得天独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势。但是他们的宣传活动只强调行业系统的需要,而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因此,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从宏观层面进行规划,搭建平台,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一个舞台。

    (二)做到“四个结合”,拓展宣传教育面

    一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在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基础上,更需要适应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宣传教育的形式,占领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如电视、网络等。随着家用计算机的普及,上网人数的不断增加,网络在普法活动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因此,今后,更要拓展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报刊广播电视特别是影视、网络等传媒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关传媒阵地办好现有的法制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同时,争取党委、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进一步与新闻媒体合作,开拓新栏目,拓展宣传面。

  二是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各种纪念日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宣传手段,效果明显。另一方面,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这一工作重在平时、点滴渗透、潜移默化的特点,只有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实现公民法律素质由量变到质变的提高。

 三是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的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价值在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普遍教育是基础,但某些特定人群如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或因其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或因其在工作中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或因其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特殊、迫切需求,而成为特定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学法的目的最终在于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实现立法公开,指导公民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
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可以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
加强法律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务、调解纠纷矛盾的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其效果远胜于空洞的说教。


三、采取积极措施  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1、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宪法知识。要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不断探索完善宪法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生动性,使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立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法制宣传教育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的法制宣传,大力提倡和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加快立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虽然经过近二十年的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还是客体,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程度、工作力度,学法态度与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相去甚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被动应付,热衷搞形式主义;
一些党政领导不闻不问,舍不得投时间、投精力、投经费;
宣传教育对象漠然轻视,甚至有厌烦抵触情绪,这些现象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这种情况下,单靠过去那种一般号召、行政命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奏效,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法制宣传的立法工作。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制定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配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摄功能、强制功能和调节功能。

3 、加强领导,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职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的大事,具有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而当前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地位较低、功能较弱。一方面,各级普法领导小组都由党委、人大、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一般有二三十人。如此庞大而松散的指挥机构,担负起如此重要的社会职能,常常显得笨拙、乏力,有时开一次会;
也得进行长时间的请示和预约,更谈不上对一些问题的及时研究处理了。同时,领导成员大部分是一种社会兼职,没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其积极性、主动性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普法办事机构名义上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实际上是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临时机构,没有级别,没有法定的职能,没有有力的物质保障。因此,普法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的现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亟等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必须:一要加强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合力。实行领导小组成员目标责任制,完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与成员单位领导的政绩挂钩。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普法工作的实际问题。二要强化普法办事机构的职能任务。要通过党委、政府行文作出决定,人大作出决议,赋予普法办事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人大拟任命干部、国家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便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4 、完善考核,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约束机制。我们从事普法的同志都亲身感受到,普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广大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越来越响,但开展这项工作却困难重重。一些单位领导更是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标,是大事;
法制宣传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措施不硬,没有形成将奖优罚劣的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要在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工作责任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把工作完成情况同干部的提拔、任免、奖惩挂钩,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它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赋予其一票否决。三是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把普法工作同干部切身利益挂钩,推进普法工作的发展。

第二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

强化普法宣传 建设法治校园
作者:陈正西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8年第05期

        近年来,会泽县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师生的法治观念显著增强,校园“学法、懂法、维法、守法、用法”氛围蔚然成风。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逐层明确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設办公室,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阶段普法工作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并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所需经费到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细化分解,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各教职工,并将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级、提拔、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制定详细计划,组织师生学法

        学校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一是利用每周五教职工例会时间,定期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使全体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维法、用法。二是统一安排自学内容,要求教职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三是所有班级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每周2课时,做到课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三、定期举行考试,检查学法效果

        以考促学,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学法考试。一是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参加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学校安排教职工学习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考试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三是学生学法考试和期末闭卷考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是所学课程、学校安排学习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考试结果纳入学生期末成绩。四是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知识考试。

第三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

加强公司法制建设 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走进江苏省睢宁县供电公司荣誉室,“江苏省电力公司法制宣传教育标杆单位”、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奖牌以及荣获了徐州市及睢宁县颁发的“法制管理先进单位”等一块块奖牌,无言的倾诉着该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个个闪光的足迹荣誉称号。

创新观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发展

睢宁县供电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多次参加了省、市公司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有针对性的学习了《电力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会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随着《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该公司又从徐州请来专家举办培训班,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他们把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员工法律素质、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作为普法工作目标之一,进一步加强在发展经济、员工权利义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

树立协调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年来,睢宁供电公司积极参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宣传,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实践,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创新机制,保障普法顺利进行

建立领导机制。睢宁供电公司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各单位也成立了行政负责任和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网络;
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意见,并以供电公司的名义下发文件,把普法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健全职能机制。他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协调、指导、检查、监督作用。一是建立普法工作网络,在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普法办公室,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同时还建立了一支由200多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普法骨干队伍;
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与各部门的挂钩、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组分别采取定向联系的方法,了解掌握、指导、督促挂钩单位的普法工作。

完善监督机制。睢宁供电公司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普法检查等活动,进行个案监督。对不懂法的员工不予提拔重用,对不能依法办事的员工坚决予以处罚,使职工代表的监督权威得到有效发挥。新闻媒体敢于对司法不公、违法乱纪事件进行充分曝光,实行有效的舆论监督。广大客户的监督作用也充分发挥出来。客户监督的前提是学法懂法,掌握法律武器。普法使客户的监督作用得以更好地发挥,客户的监督也使普法更具实效,两者相辅相成。因此,睢宁供电公司不管在多次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中,还是在下发的法律知识读本800余册时,都能得到员工的关注和重视。在睢宁供电公司举办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和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广大员工都看成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踊跃参加。

创新方法,促进普法再上新水平

睢宁供电公司坚持做到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熟悉、了解和掌握《电力法》、《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知识;
专业管理人员则需熟练掌握与其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般职工也要求他们基本了解、熟悉国家的一般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普法教育面覆盖了全公司系统各个层次,职工参学率达到90%以上,考试考核合格率100%。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各专业管理人员都能基本熟悉岗位必备的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使依法治企具备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三个转变”。

一是由单一的普法宣传向多样化的宣传教育转变。过去普法往往是以课堂教育和法制讲座、板报宣传等形式为主。随着形势的发展,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普法工作实现宣传模式和手段突破。他们突出地域特色、员工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如睢宁供电公司多次开展“送法下乡宣传行”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录音、散发宣传单、摆放展板和宣传漫画、张贴宣传标语、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田间地头、乡村集市。

睢宁县供电公司

睢宁县总 工 会

2010年3月18日

第四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

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了新的里程碑。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作为新时期青少年、未来社会公民的我们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贯彻落实到我们的意识深处,积极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来。

我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律保障了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在初中政治课堂上,我们就已经了解并且初步学习了我国的宪法和一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已经成为一名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即更加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我们从与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经济方面说起。近年来,“消费者维权”已然成为了一个热词,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究其原因,是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消费者维权”中来,使这个队伍日趋壮大。虽然如此,但是消费者知道要维权却不知怎样维权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鉴于此,我们至少应该做到了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一味忍气吞声,而是积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其次,我想谈谈我们在时常接触到的网络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健康稳定的网络环境。其实我们对造谣事件一点儿都不陌生,电视、报纸的新闻报道上时常会提到一些网络造谣事件。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我们会接触到大量良莠不齐的信息。如果我们不对自己所接触到的信息进行一定的判断识别,就有可能误信甚至误传谣言。而这样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止于助长传谣者的气焰,让谣言在网络空间里继续肆无忌惮地流窜,甚至有可能在无意间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这些结果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因此,我们应当谨慎甄别网络信息,不轻易传播网络上未经核实的信息。这不仅是为维护网络环境出了一份绵薄之力,而且是为自己穿上了一层保护服,避免自己在无意中成为造谣者利用的工具,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作为一名学生,我想我还得说说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文化方面的事。目前看来,人们对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看电视、读书、读报、看电影等等活动,已经很是普及了。然而,伴随着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各种侵权行为也纷至沓来。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维护自身文化方面权利的同时,也自觉参与到打击侵权行为中来。这其实不难,诸如不买盗版书、不看未经授权的网站上提供的电影此类的行为就是在打击侵权行为。

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理应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自觉主动地参与到祖国的法治建设中去。

第五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内容摘要】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依法治国 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
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
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3、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性工程和重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人。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二十多年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二、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从实际情况来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有可为,群众的热情也很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整合资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程

    首先,整合人力资源,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组建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是可行的。由于他们热爱普法公益事业,长期扎根基层,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制宣传作贡献。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示范作用,通过志愿者的不懈努力,带动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扩大,成为普法工作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二是推动作用,法制宣传志愿者的辛勤工作,可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创新作用,志愿者的工作没有条条框框,什么形式受群众欢迎,他们就采用什么形式;
四是维权作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帮助群众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可以邀请高等院校的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从政法工作岗位退下来的离退休干部,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活跃在基层的文艺工作者,个体工商户、出租车司机等人员参与进来。让他们的身影活跃在农村、在社区、在课堂、在舞台,活跃在每一处需要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地方。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既可吸收了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又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显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

    其次,整合设施资源,不断巩固和扩大法制宣传阵地。法制宣传要有阵地、有载体,当群众需要了解法律的时候,能够看到、听到、找到法律的有关知识或者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提供解决利益诉求的途径和方法。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只靠司法行政一家是不够的,只有综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一切具有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优势,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阵地。北京市的经验可以向全国推广,即:在地区新闻媒体上开辟一个固定化、经常化的法宣专题栏目;
在全区推广“普法广场”,定期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
在城区繁华街道建设一个标准化橱窗;
在城镇社区、乡村集市等显著位置建立至少一个公益法制宣传设施。

    第三,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法宣传。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开展法制宣传的责任和义务,有得天独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势。但是他们的宣传活动只强调行业系统的需要,而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因此,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从宏观层面进行规划,搭建平台,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一个舞台。

    (二)做到“四个结合”,拓展宣传教育面

    一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在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基础上,更需要适应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宣传教育的形式,占领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如电视、网络等。随着家用计算机的普及,上网人数的不断增加,网络在普法活动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因此,今后,更要拓展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报刊广播电视特别是影视、网络等传媒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关传媒阵地办好现有的法制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同时,争取党委、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进一步与新闻媒体合作,开拓新栏目,拓展宣传面。

  二是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各种纪念日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宣传手段,效果明显。另一方面,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这一工作重在平时、点滴渗透、潜移默化的特点,只有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实现公民法律素质由量变到质变的提高。

 三是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的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价值在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普遍教育是基础,但某些特定人群如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或因其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或因其在工作中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或因其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特殊、迫切需求,而成为特定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速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学法的目的最终在于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实现立法公开,指导公民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
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可以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
加强法律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务、调解纠纷矛盾的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其效果远胜于空洞的说教。


三、采取积极措施  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1、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宪法知识。要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不断探索完善宪法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生动性,使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立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法制宣传教育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的法制宣传,大力提倡和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加快立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虽然经过近二十年的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还是客体,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程度、工作力度,学法态度与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相去甚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被动应付,热衷搞形式主义;
一些党政领导不闻不问,舍不得投时间、投精力、投经费;
宣传教育对象漠然轻视,甚至有厌烦抵触情绪,这些现象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这种情况下,单靠过去那种一般号召、行政命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奏效,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法制宣传的立法工作。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制定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配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摄功能、强制功能和调节功能。

3 、加强领导,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职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的大事,具有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而当前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地位较低、功能较弱。一方面,各级普法领导小组都由党委、人大、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一般有二三十人。如此庞大而松散的指挥机构,担负起如此重要的社会职能,常常显得笨拙、乏力,有时开一次会;
也得进行长时间的请示和预约,更谈不上对一些问题的及时研究处理了。同时,领导成员大部分是一种社会兼职,没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其积极性、主动性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普法办事机构名义上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实际上是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临时机构,没有级别,没有法定的职能,没有有力的物质保障。因此,普法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的现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亟等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必须:一要加强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合力。实行领导小组成员目标责任制,完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与成员单位领导的政绩挂钩。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普法工作的实际问题。二要强化普法办事机构的职能任务。要通过党委、政府行文作出决定,人大作出决议,赋予普法办事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人大拟任命干部、国家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便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4 、完善考核,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约束机制。我们从事普法的同志都亲身感受到,普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广大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越来越响,但开展这项工作却困难重重。一些单位领导更是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标,是大事;
法制宣传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措施不硬,没有形成将奖优罚劣的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要在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工作责任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把工作完成情况同干部的提拔、任免、奖惩挂钩,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它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赋予其一票否决。三是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把普法工作同干部切身利益挂钩,推进普法工作的发展。

第六篇: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永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自觉守法意识
作者:沃岭生
来源:《活力》2015年第13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进一步提高全民自觉守法意识,加快法治黑龙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助推法治宣传教育新进程

        实践证明,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了社会正气,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培养了公民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提高了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同时,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抓好“四个坚持”和把握好“四个关系”。

        抓好“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宣传教育只有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把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积极作用,才能真正体现自身价值,从而保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需要法治作保障,这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优先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始终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改善民生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支持,从而夯实法治宣传教育的发展基础。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只有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从而积蓄可持续的发展后劲。四是坚持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才能形成千军万马、千帆竞发的良好局面,从而凝聚强大的发展动力。

        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法治的关系。法治宣传教育是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引导,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使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事务,自觉运用法律规则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民主法治。二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公平的关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了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协调和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逐渐营造以权益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氛围。三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诚信的关系。法治宣传教育是通过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强化全体公民的自律意识,使人们的法治思维和道德情操进一步升华,使整个社会逐步形成平等友爱、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四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和谐的关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依法维护权益和依法参与、依法监督社会事务的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一个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二、以《决定》精神为引领,开启法治宣传教育新篇章

        《决定》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章节标题,明确提出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这一目标任务,是新时期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要把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学习宣传宪法,要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我们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和时段,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我们还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重心,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内容。在继续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与法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高度一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把法律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公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适时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三要把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上的示范表率作用,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大力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做法,努力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更加全面深入学法,坚定自觉遵法,严格自律守法,积极主动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积极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四要把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抓乎。进一步推动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积极性,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三、加大机制建设力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新保障

        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这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应从三个方面加大机制建设力度。

        一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法治宣传教育机构成为摆设。要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普法协调协作机制。要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普法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普法责任体系。

        二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全会《决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元素融人群众公共文化生活,积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要推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要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优势,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引领社会风尚。

        三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保障到位,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全民法治意识大幅提高的重要前提。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各级财政拨款标准,确保经费拨付及时到位。同时,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应进行动态调整,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幅度保持同步甚至超过经济社会发展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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