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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3-08-11 12: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

  

  AUTHORITY

  ISSUED

  权威发布国家林草局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

  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强化工作落

  实,争取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

  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

  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各省(区、市)设总林长、副总林长,总林长由党

  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

  志担任。各省可分级设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

  林(草)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村级林

  长。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

  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区域内林

  草资源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

  域覆盖。同时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

  类管护队伍,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

  基层林长负责。国家林草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

  林长制的实施、督査和考核等工作,局各派出机构把

  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査工作范畴,各级林草主管

  部门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

  织实施和督査考核。各省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

  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

  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方案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狠抓责任落实,全

  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省要抓紧制

  订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

  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建立健

  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査等各项

  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机制。要加强县级林草主管

  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

  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

  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

  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

  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

  长制工作经费。要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开展

  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

  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要重点开展林

  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

  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

  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

  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

  和推广应用。2016年以来,安徽、江西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

  制改革,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责任体系。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

  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海南、山西、贵州、福建、新疆9个省(区、市)已全面推行林

  长制。(来源:中国绿色时报)03

篇二: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1.23?

  【字

  号】青政办字〔2020〕105号

  【施行日期】2020.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

  青岛市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青岛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荒山绿化攻坚行动。对全市现有宜林荒山、疏林地实施造林,及时修复火烧迹地。对缺株断带、灾损和退化沿海基干林带进行补植、更新修复。对不适宜人工造林的贫瘠荒山实施封山育林、留苗养树,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到2022年,消灭市域范围内宜林荒山、疏林地;到2025年,完成25度以上坡耕地、重点水源保护区15-25度坡地、严重沙化土地、重要水源地、严重污染土地的绿化。(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道路、水系绿化攻坚行动。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绿化,按照宜绿则绿的原则,以高速铁路为重点、普速客运线为辅,建设简洁、规整、序列感强的绿化景观带。统筹实施河流两岸、水库和湖泊周边区域植树绿化,构建林水相依、河清岸绿的水系生态体系。到2022年,现有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全部达到公路铁路绿化标准,完善省管理的大型河道绿化,宜绿化地绿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完成新建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95%,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72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宜绿化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济南铁路局青岛站)

  (三)森林提质攻坚行动。以城区山头和浮山、崂山、大泽山、大小珠山为重点,对我市现有生态公益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通过间伐、补植、树种更换等措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促进森林发挥生态功能,构建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争取利用20年时间,全市林木蓄积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2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万亩;到2025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3万亩。(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四)绿地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街角游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提升公园设施质量和服务功能,满足群众休闲、健身、文化需求。编制完善城市绿道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城市、郊野绿道建设集中行动,建设具有完善功能的精品绿道。到2022年,启动建设口袋公园150处,建设绿道390公里,改造郊野山头公园67处,建设浮山环山绿道,在解决用地、坟头处置等问题基础上,建成浮山郊野公园;到2025年,启动建设口袋公园250处,建设绿道500公里,建成区内山头全部达到郊野山头公园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立体绿化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全面实施墙体(山体)垂直绿化,提倡开展市政设施立体绿化,研究探索建筑立面绿化。到2022年,全面完成拆墙透绿,屋顶条件适宜的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屋顶绿化比例达到100%,城区裸露破损山体实现绿化全覆盖;到2025年,新建城市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全部实施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城区增绿攻坚行动。多种形式扩增城区绿地,结合旧城改造、违建拆除科学预留绿化用地。将城区内国有苗圃规划建设为城市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绿化休闲空间。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和园林绿化养护示范路、达标路创建活动。到2022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县级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在16平方米以上(县级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评选园林式居住区(单位)60个,创建示范路40条,达标路200条;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县级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在16平方米以上(县级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评选园林式居住区(单位)100个,创建示范路70条,达标路300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七)乡村绿化攻坚行动。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森林村镇,鼓励有条件的建制镇积极申报省级园林城镇,组织莱西市、平度市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县级

  市)。到2022年,全市省级森林乡镇达到20个,省级森林村居达到180个;到2025年,全市省级森林乡镇达到35个,省级森林村居达到270个。(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攻坚行动。以“让植树成为青岛人的时尚”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推广各类纪念林建设,推进绿地共建共享活动,全民参与,建设绿色校园、绿色营区、绿色厂区、花园社区等。出台青岛市绿地(林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明确城市绿地、公益林、古树名木、行道树认建认养的原则、程序、责任和义务,坚持产权不变更,以出资或投工投劳形式认建认养和冠名。鼓励市民就近认养家庭周边树木、绿地,广泛调动单位、企业参与护绿、管绿的积极性,建设一批市级、区(市)级义务植树(养护)基地,提升市民义务植树尽责知晓率、支持率。到2022年,建成各类纪念林20处以上,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0处,每年组织各类义务植树活动20次以上;到2025年,建成各类纪念林50处以上,每个区(市)新建义务植树基地不少于10处,每个区(市)每年组织各类义务植树活动1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九)森林保护攻坚行动。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崂山、大小珠山和大泽山三大山系水网上山,形成较为完备的水灭火体系。统筹推进全市统一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建设,提升快速通达、林火阻隔能力。加强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内,努力实现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目标,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强化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以疫木除治为核心推进松材线虫病疫区综合治理,使全市疫木发生量明显下降。到2022年,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比2020年下降50%以上,病死树率控制在0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比2020年下降80%以上,病死树率比例控制在0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

  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十)林业产业发展攻坚行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发展思路,以双招双引、示范带动为突破口,突出抓好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康养和林下经济的培育发展。开办青岛园艺市集,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推广“互联网+”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经济林品牌创建等品牌评定申报工作,评定林业各类特色品牌。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大力培育生态文化产业,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逐步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路线。到2022年,引进不少于10个树木品种,评定林业各类特色品牌不少于20个,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5家,建设森林旅游精品路线不少于6条;到2025年,引进不少于25个树木品种,评定林业各类特色品牌不少于50个,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10家,建设森林旅游精品路线不少于10条。(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十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攻坚行动。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到2022年,完成自然保护体系总体规划,并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和监督制度,初步建立科学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十二)绿化科技攻坚行动。建设园林和林业科研科普基地,发展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科研中心,打造招才引智、聚集人才的生态科技平台。开展瘠薄荒山、盐碱滩涂等困难地造林技术研究,推进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名优经济树种推广应用,加快园林和林业地方标准编制、修编工作,推进园林和林业工程标准化管理。完善市域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点布局,加强对重要森林资源的动态观测。完善园林和林业监管平台,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生态红线、城市绿线等纳入监管平

  台,实现动态监管。到2022年,新增5处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重要森林、湿地定位观测覆盖率达到60%;到2025年,重要森林、湿地定位观测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林木优良品种推广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二、完善政策措施

  (一)落实造林绿化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造林绿化用地,把国土绿化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重点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点水源保护区15-25度坡地、严重沙化土地、重要水源地、严重污染的土地等用于造林绿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

  (二)落实财政奖补机制。各区(市)要将年度国土绿化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符合条件的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以及荒山绿化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奖励,具体奖补办法由市园林和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积极鼓励各区(市)开展特色林业保险,参照省级标准,对各区(市)按照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50%-60%给予奖补,单一险种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对从事林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林产品,以及通过提供林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林木育种育苗、抚育管理和规模造林活动,灌溉、产品初加工、农机作业等服务业,以及林产品采集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支持国土绿化相关产业发展,将有股权融资需求的项目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向基金机构推介。基金投资的国土绿化产业项目,引导基金按规定让渡增值收益。鼓励各区(市)在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旅游休闲康养服务等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对社会资本参与“四荒”植树绿化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

  补办法由市园林和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财政局)

  (五)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捐资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对承包荒山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且实现荒山绿化的经营者,给予3%的建设用地开发使用权,在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或预留。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对依托森林、湿地资源开展生态旅游的景区,提取政府门票收入的10%用于生态效益补偿。支持各区(市)通过赎买、置换等方式将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全域绿化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和闭环管理,确保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宣传部门要把全域绿化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加强宣传引领,提高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在规划布局、立项审批等方面积极支持国土绿化生态项目建设,协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营造防护林。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绿化奖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交通运输、水务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通道绿化、水系绿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把绿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

  (三)全面落实林长制。发挥各级林长作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对破坏森林资源、毁坏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惩处,切实保护造林绿

  化成果。(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域绿化行动进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区(市)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全域绿化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篇三: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

  

  某县2023年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某县2023年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自2020年1月1日起,某县启动了林长制改革工作,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我县的林长制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推进林长制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为了适应国家林业发展战略,某县加快推进林长制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在2020年-2022年,县委、县政府分别出台了《某县林长制改革实施方案》、《某县林木移民扶持政策》、《某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支持林长制改革的政策文件,完善了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同时,我们也加强了林业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和普及,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形成了有效的林业管理秩序。

  二、落实生态效益优先的管理理念

  为了确保林长制改革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某县始终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管理理念。我们加大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完善了森林火灾防控机制,提高了森林资源的整体效益。同时,我们也积极推动林业科技创新,推广生态林业技术,加强了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

  三、激发林业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为了激发林业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某县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林下经济”发展。通过推广高效林业及其产业,实现了林业产业发展、环保及生态效益三位一体。我们加强了林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推广了林下经济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和林业产业高效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提升林长制管理服务水平

  为了提升林长制管理服务水平,某县开展林业人才培训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我们加强了林长制服务与教育培训,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林业人才,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同时,我们还根据林业管理服务需求,优化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并推进了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在未来,某县将进一步加强林长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体系,为建设美丽中国、绿色中国、富强中国做出积极贡献。五、推进“林长+”合作机制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进林长制改革,某县积极探索“林长+”合作机制,与各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林长制和其他管理模式的无缝衔接。我们还逐步建立起林业生态补偿和林下经济机制,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和生态保护。

  六、强化督导和评估机制

  为了确保林长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某县加强了督导和评估机制。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的评估体系,对林长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

  及时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落实林权制度改革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林权制度改革,某县积极推动将属地林权转为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强化了林地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同时,我们加强了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管理,推广了林木移民扶持政策,聚焦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某县将全面实施林长制改革,继续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修复,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美丽的自然景观,涵养好绿水青山,让自然资源更加宝贵。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和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林业人才队伍和先进的管理服务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林长制是一种完整、闭合的林业生态系统管理模式,旨在实现林业生态系统管理和效益的统一,在中国各地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某县作为一个典型的应用县,已经在多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首先,某县始终在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对立统一中寻求平衡,推进了全局生态管理,在生态建设、资金投入、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实践。其次,某县积极破解资金难题,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探索“林下经济”,让林业资源变成了经济资源,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了林业生态系统的厚度。再次,某县加强了生态文化建设,促进了文化和生态

  相互促进,营造了生态和人和谐共处的和谐环境。

  总的来说,某县的林长制改革是一项艰苦而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了许多方面,需要充分的战略思考和具体执行。但是,其成功也表明了林长制改革不仅是一种创新的生态管理模式,更是一种有效的林业生态系统的全方位管理体制,有助于保护生态资源,推进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以及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未来的工作中,某县将继续发扬优势,打造品质高效的林长制工作平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国家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篇四: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

  

  蓬安县林长制工作措施与完善建议

  摘要:概述蓬安县林长制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指出蓬安县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应对措施,保护好蓬安县的青山绿水。

  关键词:林长制;措施;成效;问题;建议

  全面实施林长制是四川省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激发全社会参与林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不仅能够适应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还能够进一步提升林业部门管理水平。蓬安县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切实做好林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夯实各级责任,创新管理机制,在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同时不断总结符合实际的方法,在林长制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

  1.蓬安县林长制工作措施

  1.1基本建立林长制体系

  2021年10月,根据中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蓬安县在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划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明确了各级林长和责任区域。设立县级林长2名、县级副林长24名,乡级林长42名、副林长183名,国有林草单位设立林长3名、副林长3名;统筹整合基层管理力量,村(社区)建立“林长+副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两长两员”制度,实施区域森林资源安全发展网格化监督管理。设立村级林长312名、副林长312名,监管员740名、护林员744名。同时,创新“林长+警长”工作新机制,全县共计落实24名警长,确保林长制工作全面、全域、全覆盖开展。[2]

  1.2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

  县级林草部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国有林草单位在森林草原主要入口、人口密集区和保护管理重点难点区域等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县共设立林长制公示牌338个。

  1.3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出台《蓬安县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长效化。落实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林长工作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建立林长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情况。

  2.林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2.1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坚决落实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分层分级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量化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主要森林资源考核指标,配套考核奖惩办法,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落实到属地单位、行业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守林有责、护林尽责;二是强化林业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近年来,根据国家林草局下发蓬安县森林督查和毁林专项行动图斑,通过开展外业调查,逐一进行立案查处,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政案件42件,罚款792万元,移交刑事案件3件。三是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从严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从严控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禁止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供地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认真执行林地总量控制、用途管制和逐级上报审批制度,依法从严审批、从紧把关。据统计蓬安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0%,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万立方米以上,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2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发展。深入实施高质量绿化蓬安行动,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林业生态价值日益凸显。自林长制实施以来,全县完成营造林0.6万亩,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人数达14.87万人次、植树52万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十大工程、三大活动建设有序推进,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较好;新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500亩。

  2.3森林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扎实巩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和常态化治理,建立健全五级包保责任体系及群防联防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森林防灭火示范创建,完成1个林区5大体系、4个乡镇4大体系、8个村3大体系示范建设;组建基层森林防灭火队伍6000余人,开展各种演练45场次;设立固定宣传

  点111个,新增标语标牌1000余处;累计发放宣传手册、张贴《防火令》等10余万份;定期排查治理隐患,清理林下可燃物,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确保了全县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指标。同时,坚持盯紧蜀柏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累计投入病虫害防治资金30万元,有效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3.

  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一些乡镇、村林长对林长制度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高,职责不明确,履行不认真。有些人还把林长制当成林业部门的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落实。目前,实行林长制度是林业部门一家独大,各自为政的局面仍然存在,没有真正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合作力量。

  3.2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大

  林地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日益突出,违法违规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加之部分群众防火意识不够深入,盲目用火、违规用火等情况客观存在,不按规定祭祀烧纸等行为屡禁不止,存在火险隐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巨大压力。

  3.3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目前,县森林公安已完成转隶,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临时组建,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水平低的问题,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3.4保障措施有待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有待增强,省、市、县财政对林长制推行资金投入不足,林长制工作经费捉襟见肘,各项落实落地有难度。基础设施尚不完备,林业科技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国有林草单位、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力量薄弱。

  4.蓬安县林长制改革措施建议

  4.1完善一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各级林长、成员单位职能职责。通过定期开展巡林活动,推动全县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建立并落实林长巡林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反馈清单及督办提示函等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工作提示告知制度,督促各级林长及联络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完善“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系列制度,提升现代林业治理能力。

  4.2健全保障体系。把林长制工作经费和林业发展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队伍保障,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稳定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充实壮大专业技术人员和护林员队伍。强化科技保障,完善林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加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科技”+“智慧林业”,不断提高林业智能化建设水平。

  4.3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林业执法人员,配备必要执法设备,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总之,推深做实林长制,要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探索创新,不断建立健全改革推进和保障体系,责任上肩、持续发力,促使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为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1]许志雯,徐亮.宜春市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J].现代园艺,2020,43(21):214-215.

  [2]《蓬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蓬委办[2021]75号)

  作者简介:黄万梅,(1987—),羌族,女,北川,本科,林业工程师,研究方向:林业。

篇五: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

  

  村级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村级林业管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我国提出了村级林长制度。村级林长是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的,负责本村的林业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本文旨在对村级林长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二、选举与任命

  1.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村民代表大会是选举村级林长的最高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进行选举。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选举结果应当经过公示并报县级林业部门备案。

  2.村级林长任期:村级林长的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村级林长的选拔条件:村级林长应当是本村的村民,具有林业或环保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职责与权利

  1.村级林长的职责:负责本村的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的管护和管理,组织和开展林业和环保宣传教育,推广种植林木和草原生态恢复,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处理本村林业纠纷,推进生态扶贫等。

  2.村级林长的权利:村级林长享有制定本村林业、草原管理规定的权利,可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提醒、劝诫、责令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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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督与考核

  1.监督机制:村级林长应当接受村民和县级林业部门的监督,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对村级林长进行问责。县级林业部门可以对村级林长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考核机制:县级林业部门应当对村级林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林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林木种植和草原恢复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县级生态文明村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村级林长制度的实施方案,希望各地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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