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文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税务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综合治税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发布时间:2023-06-06 16:22: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云阳府发〔2010〕4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有效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综合治税工作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税务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综合治税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施

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云阳府发〔20104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综合治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诚信、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建立起“政府统缆为主导,部门协作为支撑,社会参与为基础”的县、乡镇(部门)、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立体网络,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进一步理顺税收秩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在坚持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政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相关部门间的联网,及时传递、交换有关登记管理等信息。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定期提供涉税管理信息,通报有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搭建协税护税网络,做好税源控管工作。税务部门要建立科学、有效、快捷的涉税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对比,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各有关部门要按期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提供信息的单位及内容见附件),凡是上了政府信息网的部门,通过信息网传递涉税资料,未上政府信息网的单位提供纸质资料或电子文档。

(二)建立委托代征制度,实现源泉控管

对税务部门难以控管,而有关单位有控管能力的税收,实行单位委托代征,防止税款流失。税务部门依法与有源泉控管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实现税源的全方位监控。

1.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各类奖励款项,组织发放奖励的单位,要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并及时缴入国库。

2.国土房管局负责对个人或行政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销售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征占土地的相关税收进行把关,必须凭税务机关的完税凭证才能办理有关手续和批文;负责代售核发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印花税。

3.工商部门负责代售核发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的印花税。

4.公安局交管大队对机动车辆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把关,凭车辆购置税完(免)税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车船缴(免)证明方能上户和年审,实行源泉控管。

5.畜牧局负责全县生鲜猪肉销售的相关税收的委托代征工作,加强管理,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6.各建设单位(包括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各类水利电力工程、交通、公路工程建设和路网改造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移民迁建工程或零星工程等)必须凭本县地税部门开出的建筑安装发票拨付工程款或代征相关税收,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加强征收管理。

7.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零散税收、农村居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等代征工作;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代征家庭装修、个人房屋租赁实现的税收。

对未履行代扣代缴的单位,由财政部门等额扣减相关单位造成流失税款的拨款。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涉税管理,实现应收尽收

1.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06月底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实行发票规范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凡是提供了应税劳务取得应税收入时,必须使用和开具合法的发票;凡是接受了应税服务支付款项时,必须取得合法的税务发票,无论是收取应税款项或支付应税款项均不得使用白条、现金收据或其他非发票单据。对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查出有发票违规行为的,除由税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由财政部门(书面通知)在拨款时扣减以白条等非发票单据入账同等金额的拨款。

3.加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依法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和职责,为全社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按月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解缴代扣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扣缴单位因未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而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其罚款金额财务不得列支,由经办人及其相关责任人个人承担。对拒不接受税务处罚的,由财政部门扣减同等金额的财政拨款。

5.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监督,对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者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建立司法保障制度,维护税收秩序

为保障落实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要建立和完善税务司法保障制度。公安司法部门要积极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经济税收秩序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

税务与公安要确定整顿重点,联合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治理整顿行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税务与法院要联合执法,开展追欠行动,对长期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的办法追收,减少税款流失。

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合作配合,针对涉税犯罪日益呈现出隐蔽性、专业性和高智能性等特点,公安、法院、税务部门在组织机构、人员装备、办公场所以及协作办案等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创造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协作模式,建立健全协作工作的制度规范,包括: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协查工作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税款追缴及强制执行制度、案件初查制度、交叉培训制度等,更全面地把双边协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综合治税保障机制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县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考核等工作。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班子,落实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综合治税联系机制

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分析利用涉税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地将税源转变为税收。

(三)建立综合治税激励机制

县政府对涉税信息交换和协税护税工作实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一是对在信息交换和协税护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二是税务部门按季汇总情况,对不积极提供涉税信息和开展协税护税工作的单位由县政府督查办予以通报。三是对不坚持凭税务机关正式发票支付涉税款项、不认真落实委托代征、行政审批和办证时对税收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情节严重的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四是乡镇代征的零散劳务税收县上所得部分和农村居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由财政全部安排给乡镇。

(四)建立综合治税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税务监督。加强税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把公民的纳税意识提升到道德和诚信的层面,让公民意识到自觉纳税是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的体现,让纳税人意识到诚信纳税关系到个人、企业的信誉、商誉,也关系到企业今后的发展。同时,税务机关也要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加强纳税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个人收入信息库等,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二是社会监督。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做到有记录、有转交、有查处、有反馈、有兑现奖励,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反馈和奖励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公众索取发票的积极性,使公众在参与活动中不断增强监督纳税意识。新闻媒体要对一些商家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使用假发票、不法分子制售假发票、偷逃骗税行为等不良现象进行跟踪报道。建立政策发布、税务违章公告机制,对使用假发票行为进行公告,对欠税企业欠税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建立稳固的媒体监督渠道,促进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三是部门监督。税务部门要密切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监察、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协税护税网络,严厉打击做假账、两套账行为。税务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有做假账、两套账行为的财务人员,税务机关要提请财政部门取消其会计执业资格。

推荐访问:云阳县 意见 关于加强 【税务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综合治税工作意见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