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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铜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5 19:22:1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2015至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12个市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的通知》(渝环发〔201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铜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铜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

环保宣传“十进”活动

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12个市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的通知》(渝环发〔201448号)精神,在全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进环保“五大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参与环保“五大行动”,建设生态文明铜梁。

二、活动范围

“十进”活动包括: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酒店、进医院、进交通。

三、活动时间

201551日至201712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

“十进”范围内开展“十项创建”活动,每年于每个序列命名10个示范典型(以下简称“十创”),共100个。

1.“进社区”。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市政园林局。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持续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氛围。

2)社区容貌整洁、环境卫生优良,道路、灯饰、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完好,垃圾袋装,日产日清,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得到有效利用。

3)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污染排放达标,无废气、扬尘、油烟、燃煤、噪声等扰民问题。

4)社区建立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居民环保公约得到切实遵守,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发挥实际作用。

5)社区公共区域全面绿化,公共设施采用节能环保装置,景观用水循环利用,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6)社区定期举办环保讲座和环保宣传活动,居民能够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节约用电,循环用水,主动选用绿色环保产品。

2.“进家庭”。由区妇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色家庭标兵户”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妇联。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积极主动获取环保知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选择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注重规范自身的环保行为。

2)积极参加各类环保活动,每年参加环保活动3次以上。

3)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关心环境质量,关注环保民生,热心宣传和传授环保知识及技巧,积极主动对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在社区(小区)起到环保示范、带头作用。

4)家庭成员能够践行节水、节电、节约能源等日常环保行为。

3.“进机关”。由区机关事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机关事务局。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在固定醒目位置设置形式多样、便捷实用的宣传标识牌,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大力倡导机关节约用电、用水、用纸,全面普及电子办公。

3)停车熄火,带头使用绿色大众交通工具。

4)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4.“进工地”。由区城乡建委牵头,在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城乡建委。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工地实行全封闭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认真落实出入车辆冲洗制度,严禁带泥上路,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对场内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美化,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有效控制施工污水排放。

4)不断完善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和环保规范行为培训。

5.“进学校”。由区教委牵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教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按照绿色管理的要求,将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中有明确具体的环境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全校性的面向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教改科研、教研和师资培训等。

2)实施绿色教育,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环境教育,积极选用环境教育地方读本,每学年开设环保课12课时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活动。

3)建设绿色校园,将学校美化、绿化与学校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校内常年设立用语亲切、位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固定醒目的环境宣传教育标语牌或警示牌。

4)践行绿色生活,全校教职员工积极实践绿色生活和绿色办公,具有较强的环保参与意识,对社区、家庭环境质量改善产生一定影响。积极参加各类环保活动。

6.“进商场”。由区商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区各大商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商场”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商务局。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倡导使用环保购物袋。

3)鼓励市民购买环保产品,抵制一次性商品贩售和商品的过度包装。

4)树立商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绿色消费宣传等。

7.“进企业”。由区经信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区企业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经信委。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企业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废气、废水、废渣等达标排放,一年内企业无环境违法事件发生,环境污染零投诉。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过程中践行节水、节电,使用清洁能源。

4)经常性组织开展环保宣传和员工培训活动,企业环境文化卓有成效。

8.“进酒店”。由区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区各大酒店开展“生态文明旅游饭店”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旅游局。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积极实施节能降耗管理,鼓励客人住宿期间节水节电。

3)严格控制污水、噪音等环境污染。

4)注意培养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实行绿色生产、绿色办公。

9.“进医院”。由区卫计委牵头,在全区医院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卫计委。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存放、转运和处置程序,医疗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对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放射性污染。

4)采取有效措施节水、节电,使用清洁能源,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10.“进交通”。由区交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生态文明交通运输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办设在区交委。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在交通站点等人流量大的点位张贴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在车站咨询点配备环保宣传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环保制度,不乱鸣笛,停车熄火,文明驾驶。

3)普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污染。

4)积极组织员工进行环保培训,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等。

(二)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有”工作

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和“十创”活动,做好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有”工作。

1.市民有行动。通过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做好“市民有行动”工作,具体内容为:每个市民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环保公益活动,坚持履行公民环境责任,做好身边小事,带动身边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2.家庭有知晓。通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做好“家庭有知晓”工作,具体内容为:开展“绿色家庭”评选活动,参加评选的家庭要有一本环保记录册,学习环保知识,采取节能、节水、节电、绿色出行、节约的低碳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3.社区有平台。通过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做好“社区有平台”工作,具体内容为:在创建环境友好型社区的小区分别组织开展一次环保宣传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

4.单位有倡导。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做好“单位有倡导”工作,具体内容为:积极倡导节约、节能、节水、节电以及无纸化办公、绿色出行等低碳生活方式;在办公场所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营造宣传氛围。

5.学校有课程。通过“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做好“学校有课程”工作,具体内容为:在全区中小学校内常年设立用语亲切、位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固定醒目的环境宣传教育标语牌或警示牌;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课,加大青少年环境教育力度,提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积极组织开展校园环保知识竞赛、培育学生环保记者队伍,全面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园丁、绿色使者等环保评选活动。

6.农户有宣传。加强对农户的环保宣传,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定点堆放生活垃圾,保护饮用水源等,鼓励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养殖等科学种养方法。

7.企业有承诺。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做好“企业有承诺”工作,具体内容为:在企业厂区内的醒目位置悬挂设置环保宣传标语;生产过程中践行节水、节电,使用清洁能源,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无污染事故和违法排污行为。

8.媒体有声音。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官方网站、微博专题等形式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五大行动”宣传。

9.窗口有宣传。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商场”、“生态文明旅游饭店”、“生态文明示范医院”、“生态文明交通运输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做好“窗口有宣传”工作,具体内容为:在我区大型商场的醒目位置悬挂设置环保宣传标语,在收银台配备环保宣传牌,倡导市民购物使用环保购物袋;在酒店大堂、电梯、餐厅等醒目处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咨询点配备环保宣传册,节电、节水提示语,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存放、转运和处置程序,医疗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医院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在咨询点配备宣传册;在交通站点及车辆等人流量大的点位设置宣传牌,在各咨询点配备环保宣传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10.工作有制度。各相关单位在开展创建工作中,要有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定期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铜梁区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机关事务局、妇联、教委、经信委、环保局、城乡建委、交委、市政园林局、商务局、卫计委、旅游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环保局宣教中心,由区环保局宣教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联络人员负责本单位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的组织推进和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十进”活动,要针对各自的创建任务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区委宣传部和区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对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宣传报道在全区上下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对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以督促检查倒逼工作落实。

(四)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在全面、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将着眼点、着力点放在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作用上,以点带面,全面推开。每年930日,各创建办分别推荐20个创建活动示范典型候选单位至区环保局宣教中心。

(五)畅通信息,按时上报。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上报本单位“十进”活动进展情况,每年1210日前报送本年度“十进”活动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方案至区环保局宣教中心。

(联系人:刘海花 罗康莉,电话:45219470,邮箱:1157754239@qq.com9174965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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