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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报告】厅长在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精品【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5-17 11:33:01 来源:网友投稿

在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同志们: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认真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报告】厅长在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精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报告】厅长在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精品【精选推荐】


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认真总结2011年全省环保工作,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首先,我先宣读赵书记和夏省长在省环保厅《关于环境保护年度要情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赵书记批示:“2011年,省环保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今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为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经济形势十分严峻,环保任务十分繁重。环保厅所提思路和重点体现了转型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克难攻关的决心。望切实抓好落实”;夏省长批示:“2011年的环保工作成绩明显,特向全省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围绕全省发展大局,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在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继续努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出新的贡献”。两位领导的批示语重心长,既充分肯定了我们过去一年的成绩,又对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在工作中予以落实。下面,我讲四方面意见:

一、围绕中心、承前启后,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2011年,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定位环境保护,因势利导、谋势而动,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强执法监管、加强“以治促调”、加强改革创新,有效防控各类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妥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矛盾纠纷,“十二五”环保工作起了个好头,开了个好局。

(一)在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决定中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生态办的统筹协调功能和环保部门的排头兵作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认真谋划、缜密部署,有效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全面部署“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召开全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是我省生态环保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全程参与《“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制定,牵头提出年度实施计划和11件实事,配合省两办对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绿色创建等4个专项行动方案,会同省经信委制定实施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生态文明其它各专项行动、各项保障措施的制定实施。

二是广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细胞三大系列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义乌、临安、桐庐、磐安和开化获得国家生态县(市)称号。全省累计建成6个国家级生态县、4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7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1个省级生态县和939个省级生态乡镇,以及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等。杭州、湖州、丽水、安吉、临安、余姚等地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稳步推进,编制了规划和试点方案,开展了示范单位建设。

三是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抓住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大环境宣传节点,强化环保宣传、弘扬生态文化。精心组织首个“浙江生态日”,开展了现场考察、文艺晚会、网上论坛等九大系列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生态日揭牌仪式等活动,广大公众积极响应,营造了氛围、打响了品牌。大力开展生态环保媒体报道和新闻传播,各级主流和境外媒体报道我省生态建设文章近6000篇,推动了社会对生态环保的知情与参与。积极搭建环保公众互动平台,开展微博金点子征集、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活动,深化与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及普通公众的交流、合作和互动。

四是积极构建“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编制实施《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环境监测、环保科技和标准、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环保专项规划,开展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省、市、县三级规划为轴线,总体规划、空间区划、区域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互为支撑的环境规划体系,绘就了未来生态环保工作的蓝图。

(二)在强化刚性约束中推进了污染减排

健全完善减排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分析预警、督查考核机制,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稳步推进。

一是着力构建完善减排目标任务体系。制定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省政府与11个市、省能源集团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十二五”及2011年度的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对减排办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职责和要求作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省级成员单位由11个扩展到20个。

二是狠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大力推进增量控制、工业污染减排、污水处理厂减排、脱硫脱硝减排、机动车污染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等六大工程。全省实施减排计划项目1779个,其中畜禽污染减排项目301个。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40万吨、造纸产能16.1万吨、印染产能2.1亿米、化纤产能21.1万吨。新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38座,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84.3%19台火电机组完成脱硝改造,25535吨以上热电锅炉完成脱硫或清洁燃烧技术改造,补助电厂脱硝项目资金5000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减排监管调控。深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制定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印染、造纸4个行业7个减排现场核查技术规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减排监控预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半年核查结果,对各市不减反增的指标予以红色预警,对削减幅度低于全省平均值的指标予以黄色预警,在此基础上,开展省市对接会商,逐个制定对策措施,全面加大攻坚力度。

(三)在坚持“以治促调”中推进了环境污染整治

坚持污染整治与推动结构调整相结合,防范环境风险与优化经济发展相结合,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三大清洁行动”。清洁水源方面,严格实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整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省政府专题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启动全省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清洁空气方面,限期治理重点大气污染企业300余家,累计淘汰黄标车7.5万辆以上,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1540多座,治理储油库18座,全省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率、脱硫设施投运率均达到90%以上,设区城市餐饮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85%以上,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清洁土壤方面,突出重金属、工业固废、持久性有机物防治重点,有序开展重金属5大重点防控行业、18个重点防控区、42个综合治理项目、305家重点企业的整治。进一步提升污泥、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水平,完成4个含多氯联苯封存点污染物的清运回收。

二是全力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按照“八个一律”、“三个确保”的要求,全面开展铅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全行业注册登记的273家企业,211家彻底关闭,其余多数进行整改搬迁、改造提升。省政府在台州召开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现场会,夏省长亲自到会讲话部署,省政府出台了政策意见,全面深入推进铅蓄电池、电镀、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等6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累计完成1200个行政村的连片整治,带动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家乐环境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直接受益人口达到190万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嘉兴开展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试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

(四)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加强了执法监管

针对部分地区突发性环境事件接连发生,环境维稳形势异常复杂的情势,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响应,切实加强执法监管,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

一是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在路桥、德清血铅超标,钱塘江、苕溪水污染等重点污染事件处置中,各级联动,妥善做好现场处置、信息报告、跟踪监测、善后修复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维护了社会稳定,也经受了考验。积极做好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妥善处置宁波、嘉兴辐射异常事件,有效消除了公众恐慌。

二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深化电镀、制革、冶炼和涉重金属化工行业的执法检查,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打组合拳,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理违法案件。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9699件,罚款额4.11亿元、个案处罚额4.24万元,同比分别增加5.3%5.9%0.7%。特别是一些地方加强了环保司法介入,加大刑事、行政追责力度,拘留170多人,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狠抓环境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深化环保信访积案化解,积极开展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解决,环境信访办结率、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全省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53587件,案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8.5%。积极开发环境信访信息预警平台,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进行预警。全省跨界纠纷协调、网络舆情预警、信访受理调处的立体化环保维稳网络初步形成。

(五)在加强环境公共管理创新中夯实了环保工作基础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研究部署加强和创新环境公共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推进了制度建设,夯实了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了环保法制建设。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报送省政府。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对环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

二是加强了环保管理机制创新。深化环评制度改革,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逐步健全,并在政府法规中予以确认。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强化污染减排、结构调整、保障民生导向,全省共审批项目28296个,缓批和否决项目1761个。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2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启动了规划环评工作。积极构建“阶梯型”的标准引领体系,制定环保地方标准3项,热电、染料、酿造等9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继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省对市、县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达到12亿元,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出台制度11项,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突破13亿元,排污权质押贷款9.6亿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有59家企业投保,保额共达1.9亿余元。环境公益诉讼首次展开,环保非诉强制执行难题开始破解,绿色信贷、绿色贸易、绿色证券等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加强了环保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规范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开展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和环保产业统计制度建设,积极推广污染治理先进适用技术。国家水专项工作进展顺利,临安环保产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省环保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进一步加强,开展技术咨询15场次,培训人员超过700人,新建示范工程和基地12个。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系统21个市级站点进入试运行,59个县级站点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环保监测大楼、放射性废物库、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系统、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辐射环境监测体系、数字环保项目建设等顺利推进。环保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省级环保资金16.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05亿元。

四是加强了环保队伍建设。全省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得到加强,一批优秀人才得到提拔重用。全系统新增人员编制400余名,其中,省本级新增人员编制65名。基层环保机构队伍日益壮大,环保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高配,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加挂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牌子,省环境信息中心加挂省环境监控中心牌子,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与环境监测中心合署并争取到独立法人地位。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省厅机关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952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1396条,健全完善防控制度78项,全省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环保先锋创先争优和“双服务”活动,行风评议和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通过努力,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1.7%,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三类以上的比例达到60.9%,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6.4%;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比率达到92.8%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到90.9%;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的县以上城市比例达到75%以上。

二、认清形势,提振信心,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当前,我省已处于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期,环境保护进入了克难攻坚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越来越高,环境诉求迅速升温;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风险仍然很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尤其是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较为薄弱,环保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纠纷、环境事故仍然很多;城市化、工业化仍在快速推进,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进一步增强。我们必须对现阶段全省环境形势和特点有清醒的认识,对今年面临的经济社会大环境有清醒的认识,才能明确方向,找准定位,主动应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向前进。

从环境与经济的角度看,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欧债危机愈演愈烈,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我国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我省经济增速自去年以来也出现了平稳下行的迹象。经济低迷必将传导到环境保护层面。首先,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保增长的要求就会显得突出,招商引资、推进项目、提速增长的意愿会更强烈,就有可能出现一些局部“过热”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的现象,加重环境保护压力。其次,我省“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浙商回归”工程的推进,将给环境资源配置、环境准入把关等带来新的挑战和更大的压力。第三,能源和上游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赢利空间缩水,通过违法排污转嫁成本的可能性也大为提高,容易导致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污染反弹。

从环境与社会的角度看,随着公众对环境质量期待迅速提高,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多和风险隐患多、违法行为高发和事故高发的现象凸显,环境保护已成为一项亟待加强和创新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首先,从去年发生的“血铅”等几起环境突发事件看,公众环境维权诉求十分强烈,对环境改善的期望越来越高,环境保护已成为改善民生、维护民利的聚焦点和薄弱点。其次,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泛环保化”倾向,很多突发性群体事件都以环境污染为导火索和触发点,以环保为名行利益协调之实,环保成为社会上发泄各种不满情绪的“出气筒”,把环保部门推向了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第一线,环保“救火员”、“工兵”的角色压力很大。第三,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在即,从中央到地方都进入了集中换届期,势必对社会和谐稳定提出更高要求,环境维稳的压力加大。总之,环境保护联着发展、牵着民生、系着和谐,已不单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从环保工作本身看其所固有的规律性、历史性、客观性,决定了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首先,因历史遗留和产业结构的原因,我省环境污染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的特征明显,西方国家上百年才遇到的问题,我们在这一、二十年集中爆发,治理的任务尤其繁重,凸现了环保工作在制度、技术、装备、机构、人员上的准备不足。其次,公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的客观现象在环保领域同样明显。特别是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群众感官感受存在较大落差,最近热炒的PM2.5事件,进一步加剧了环保工作的“信任危机”。对此,我们既要反思,又要冷静对待,以平和开放的态度沉着应对舆论压力,讲清事实,表明积极态度。第三,由于自然禀赋和政府监管所限,我省环境质量改善进程的努力与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有对冲性,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其改善和恢复将是一个漫长的周期,也是一场持久战甚至是拉锯战,环境保护将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有利条件。环境保护已经全面进入党的“五位一体”总体工作布局,列入国家宏观决策议题,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重大的民生问题。特别是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要求切实发挥环境保护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继续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省里召开了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并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把环境保护推向四个新阶段,深入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环境形势特点,明确了环保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经过多年努力,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奠定了坚实的组织、物质、制度和社会保障基础。所以,我们正受命于环境保护最艰难最复杂的时期,更受命于环境保护最受关注最受重视的时期,必须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以新的面貌、新的作为、新的形象,去开创环境保护新局面。

(一)新的面貌,就是要紧紧围绕强化环保为民的信念支撑和价值认同,提振信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信念产生动力,价值凝聚共识。越是在艰难困苦时期,越是要坚定信心,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奋发的精神。一是要充分认清信心源自于价值认同。环境保护是维护黎民百姓健康,事关民族可持续发展大计的崇高事业。我们所做的工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效益的公共性和利益的长远性,具有强大的后盾和坚实的基础。二是要充分认清信心源自于勇于担当的责任感。环境保护是一项前景光明的事业,人类的理性终究会战胜落后的发展模式,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大旗一定会越举越高。我们应当为身处的岗位感到幸运,既然组织和历史选择了我们,就要当仁不让、义无反顾、全力而为。在当前的艰难时期,必须以“我不担当谁担当”的信念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毅然决然地担负起这一特定时期所赋予的历史任务,负重前行,锐意进取,创造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三是要充分认清信心源自于认同、关怀和激励。这些年,我们干得很苦很累,但是我们的付出也得到了应有的认同,很多同志得到了提拔重用。环保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希望在自己的岗位上展示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和人生价值,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追求。我们要积极为每一位同志创造条件,加强人文关怀,加强制度约束,加强政策激励,以此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在岗位中施展才华、实现理想,获得应有的归属感、成就感和满足感。

(二)新的作为,就是要紧紧围绕环保优化发展,因势利导,合理掌握工作的重点、节奏和力度新的一年,经济运行的预期和宏观政策导向都趋于明朗,我们必须谋势而动,顺势而为,紧扣发展和保护相协调这一核心,合理掌握工作的重点、节奏和力度,把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三对关系,努力以环保优化发展。一是要处理好扶持小微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关系。必须明确淘汰落后决不等同于淘汰小微企业,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棍子打死。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始终是支撑发展、吸纳就业、创业创新的重要基础。要始终支持并服务于小微企业,积极主动地提供信息和指导,扶持它们改造提升、做大做强。当然,小微企业当中集聚着大量落后产能。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对6个重污染高耗能行业进行整治提升,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这是由这些行业的特点决定的。多数重污染的小企业在技术上、经济上难以承受污染防治的高昂成本,靠牺牲环境来求得生存发展,环境隐患极大。对这些污染重、能耗高的落后产能要毫不手软地予以整治和淘汰。二是要处理好招揽浙商回归和严格环境准入的关系。省里明确要大力推进浙商回归工程,赶走麻雀,引回金丝鸟,做好“腾笼换鸟”文章。我们对浙商回归既要满腔热情,也要认真把关。对优质项目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对落后产能要果断喊停,坚决抵制,真正为浙商回归的大项目、好项目优化环境供给,配足环境容量。三是要处理好服务发展和严格监管的关系。当前,“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和14个集聚区的推进如火如荼,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干在实处,克难攻坚,继续走在前列的势头强劲。我们必须紧扣中心,全力服务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同时,要始终忠实履行环境管理的基本职能,避免服务错位、监管缺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依法办事,把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真正统一起来,更好地实现发展惠民、环保为民。

(三)新的形象,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强自身建设,锤炼素质、提升效能,切实履行好职责职必须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内强功夫、外树形象,更好地迎接新挑战,担当新使命。一是要坚持科学的态度。环境保护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必须建立在尊重自然、效法生态、信奉真理、遵循规律的基础上,用数据说话,用过程支撑,用事实证明。二是要坚持法治的理念。掌握原则、掌握程序、掌握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办事,确保行政行为公正、公开、公平。三是要坚持实干的作风。力戒空谈、崇尚实干、讲求实效,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做到急事急办,切实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要坚持创新的精神。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之风,不断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五是要坚持为民的情怀。始终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作为根本宗旨,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赞不赞成作为衡量环保工作的最高价值判断标准。六是要坚持执着的追求。要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将职业当成事业,倾情投入,执着追求。

三、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牢牢把握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2012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坚持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的方针,突出“削总量、优发展,提质量、惠民生,降风险、保安全”,坚持“以治促调”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结合,坚持规范环境秩序与优化环保服务相结合,坚持加强环境公共管理创新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相结合,努力把生态环保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12年全省环保工作预期目标是: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削减2.5%,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的年度任务;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1%,地表水水质三类以上的比例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比率达到94%以上,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达到85%;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的县以上城市比例保持在75%以上;废旧放射源收贮率保持在100%;累计完成1600个村庄连片整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2%。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今年全省环保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目标导向上,要坚持支持当前发展和促进长远发展相协调,更加突出绿色引领和环境倒逼把握好环境保护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定位,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既要把环境支撑发展、环保服务发展当作突出要务,着力盘活环境资源;更要把提高资源环境综合利用效率、提高生产效益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取向,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在推进“三大战略”、“四大建设”、“浙商回归”等事关长远的重大实践中,高举绿色引领旗帜,运用环境倒逼机制,找准“服务”与“监管”的结合点、“保障”与“优化”的聚焦点,有效发挥环保把关、调控、优化、提升的综合作用,为今后更长时期、更高水平发展打牢环境基础,提供环境承载,在服务和优化发展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长远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是在政策举措上,要坚持总量减排、污染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更加突出“以治促调”、有保有压要以污染减排和污染整治为突破口,坚持“以治促调”与“以调推治”互动融合,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消除环境风险。总量减排要立足于结构调整并通过调整结构挖掘减排潜力,污染整治要立足于淘汰落后并通过落后淘汰防控环境污染,最终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从源头上保障污染减排和污染整治目标的实现。要依托减排的刚性约束、整治的基本手段,放大环保政策效应,通过“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渐次调整”等措施,促进总量削减、质量改善、发展优化。

三是在监督保障上,要坚持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和全面加强执法监管相统一,更加突出源头治理、综合管控要切实强化风险源、流动源以及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监控。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出重拳、出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要更加注重加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监管,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多管齐下,把好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跟进标准提升和科技创新,强化执法查处,抓好日常监测和督察考核,构建制度驱动、整治推动、执法联动、转型促动的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监管的全方位覆盖、一竿子到底。

四是在方法途径上,要坚持政府主导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更加突出专群结合,协力共建要强化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管理、治理、监管责任主体,做到三方力量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形成全社会推进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要以政府主导为前提,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政策上、业务上的优势,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统一监管、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要积极依靠和发挥人大的执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要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基础,以法律约束和政策激励为手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要以公众参与监督环保为保障,构建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要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为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要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推进环保维权、环保宣教、环保创建等工作;要发挥环境信访、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作用,促进公众更好地了解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把群众的意愿、热情和智慧转化为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真正把环境保护从部门推向社会、从政府推向民间。

四、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2年,具体要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以生态创建活动为平台,构建完善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各级生态办的作用,推动环境保护从部门走向社会,构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1.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面上协调、指导和督查,组织各方力量实施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形成完善的目标任务体系和组织推进体系,实施好11个行动方案、11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各类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深化生态省建设考核,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价体系试行、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环保指标实绩分析评价。

2.大力推进绿色创建行动。积极推动国家和省级生态县(市、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争取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比率达到50%以上,各类绿色细胞增加10%。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防止重建轻管等短期行为,着力形成生态创建的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积极整合和参与各类创建活动,加快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对接,推动现有国家和省级生态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制定生态创建政策意见,出台省级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标准。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抓好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

3.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在主流媒体开辟生态文化类专栏节目,确保全省各类主流媒体报道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内容达到6000篇以上。编写生态文明建设干部读本,探索创作有关传播生态知识的动漫片、歌曲等文艺影视作品。启动环境宣教师资培训平台建设,推进各级环保部门生态环保知识讲师团建设,编写不同层面的宣传培训教材。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业主和环保干部的培训。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发挥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科普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增强公民环保教育的体验性和实效性。

4.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借助“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拓展公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打造生态文化品牌。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环保听证会和环评公示、环保热线、信访、行风评议等措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与环保志愿者队伍和民间组织的联络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环保、生态创建、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适时召开环保公众参与现场会,研究推广推进公众参与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开展第二届生态文明微博大赛。

(二)以污染减排为抓手,深化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清洁行动”和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城乡、陆海和各大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

1.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深入实施减排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协调督查,推动各级各部门共同落实减排任务。要着力压住增量、控住总量。强化指标刚性约束,激励地方政府压缩重污染高耗能产能。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力争全省煤炭增量控制在750万吨以内。继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新增量。着力控制水泥、钢铁、造纸等产能过度扩张,确保完成落后产能年度淘汰任务。要着力依托项目、抓好工程。尽早下达年度减排重点项目计划,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加大深度处理与提标改造力度,力争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2%;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水泥等企业的脱硝工程,完成27家热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要着力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统计工作规则,建立机动车和农业源污染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现场核查制度和技术规范,全面深化预警、约谈、限批、“一票否决”等考核问责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狠抓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全面贯彻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现场会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和提升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成果,全面完成电镀行业整治提升,有序推进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的污染整治,加快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规划》,完成重点防控行业企业年度整治达标计划,确保完成重金属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

3.狠抓“三大清洁”行动。及时制定并分解落实各个行动的年度计划,确保目标明确、措施扎实、保障有力。在清洁水源方面,要抓好八大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方案。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在清洁空气行动方面,着力在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城乡生活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4个方面开展工作,力争在防治技术、长效监管、联防联控政策措施等方面取得突破。突出大气灰霾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确保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县级以上城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加快推进加油站、贮油库、油罐车油气综合治理。率先在环杭州湾地区开展PM2.5监测,其它地区视条件开展监测。在清洁土壤行动方面,强化污染场地风险排查和治理修复试点,统筹推进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多氯联苯等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深入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置。

4.狠抓农村环境保护。探索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新增连片整治村庄400个,适时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深化生态畜禽养殖试点,健全畜禽养殖“双控”等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动“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村庄整治、下山脱贫、农房改造、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实施《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5.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巩固提高“放心放射源和熔炼企业”创建成果,强化复查和考核,确保辐射工作单位持证运营率达到100%。开展“绿色电磁”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当前工作、履行严格监管职责。加强辐射环境监测和监管,抓好秦山核电外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推进三门核电外围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队伍,充实应急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三)以执法监管为着力点,规范环境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这一核心,严监管、树权威、强基础、促长效。

1.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执法。强化全方位严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开展电镀、制革、冶炼和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以及减排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低小散”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从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设计角度,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通过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限期治理、行政约谈、媒体曝光以及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2.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按照“强化一项保障,加强两大建设,建立六项机制”的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和效能。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三级联查、边界联动监管、网格化执法、企业环境监督员、企业环保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的力量整合,积极借助人大执法检查、政协监督等手段,全面加强与公检法以及纪检、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动月活动,与法院进一步加强环保非诉案件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逐步探索建立标准化执法程序和移动执法平台,强化现场执法处置权,实行环境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构建电子处罚平台,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3.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检查、沿江沿河化工企业污染隐患排查,开展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建立环境风险排查定期上报和隐患消除督办制度。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全过程应急管理,建立规范的应急程序,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健全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习。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与消防、安监、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构建环境应急和风险防控的情报搜集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网络媒体搜索预警,妥善做好社会舆情事件和突发性环境事故的监测、响应、处置指导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4.大力推进环境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强信访形势分析和信息通报,完善和落实信访受理、交办、回复、督办等日常工作机制和领导接访日、领导带案下访等创新性制度。建立突出环境信访问题预警平台,探索建立群众诉求搜集体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早介入,积极化解。开展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对重点案件及时进行督办,将信访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把需要上级协调的重大案件及时提交上级部门牵头处理。针对信访重点地区,开展信访稽查试点,坚决遏制部分地区信访总量反弹,重复访多发的势头。

(四)以明确环境责任主体为导向,完善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环境公共管理

按照环保制度框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环境监管、治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现阶段环境形势与环保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1.立足政府监管,完善依法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地方环保立法和标准制定。推进《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进程,做好《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噪声管理办法》的立法准备。加快推进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土地利用等技术规范类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出台化纤、皮革、黄酒等3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深化“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依托新实施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空间、总量和项目的环境管制。制定实施全省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细化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和分区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开展规划环评,重点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健全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修订分级审批制度。严格实施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及时公开水质信息,开展落实情况绩效评估,适时完善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指标,推动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2.立足企业治理,完善利益调节机制。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利用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宏观调控手段,促进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发放率达到100%。深化和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力求在企业间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指标及范围上有所突破。深化绿色金融系列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严格执行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会同发改等部门开展绿色债券探索,逐步建立绿色保险制度,研究推行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督促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深入实施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健全各类生态补偿制度,推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的实施。

3.立足公众监督,完善综合监督机制。不断探索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保障公众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有序推动企业在环境行为信用等级、主要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环保部门依法决定相结合的环境行政民主决策机制。研究建立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探索把热线电话、新闻曝光、听证会、网络对话等形式制度化,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公众舆情回应机制,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正面引导。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支持环境污染受害方提起诉讼,有效制止环境侵权行为。探索完善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农村环保联络员制度、环保公众问责制度、环境信访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以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

(五)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提效率优服务,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相关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形成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氛围,切实增强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着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提升整体功能。适时修改完善干部及单位考核办法,调动干部创新积极性。建立完善干部谈心制度,加强人文关怀。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经常性理论、业务和创新思维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素养、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深化普法活动,加强执法交流和监督。着力加强作风建设,针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大讨论,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努力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作风进一步好转。深化“环保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服务解难优环境大走访”,继续抓好公开承诺与践诺、领导干部联系点蹲点调研、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谋划下一个惩防体系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积极预防环保失职渎职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努力保证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2.进一步推动各级环保组织建设。省级层面,要抓好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妥善处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推动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升格,完善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工作职能,加强对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的指导。市县层面,要紧紧抓住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争取机构和编制,壮大队伍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环保派出机构建设,为实现环保“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3.进一步优化环保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政策法规信息等支持,依托环保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及时推广提供先进适用技术,依托各级环境宣教机构和大专院校强化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培训,依托环保学会协会及时提供环保政策和技术信息。要积极为企业和公众搭建互动平台,使企业及时公开环保信息,周边公众及时了解企业环保情况,增进互信和谅解,减少矛盾纠纷。要强化审批服务,提升环保审批效率,制定完善项目环评审批的标准化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要强化环境监测服务,通过提高监测能力、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等多种形式,拓展监测业务,提升时效,满足社会对环境监测的需要。要强化基层环保服务网络建设,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及评选活动。

4.进一步抓好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浙江省数字环保信息化规划》,制定各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或方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设环境管理综合数据库,保障各应用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质量,优化监测布点,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全面分析和准确评价环境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成县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快建设大气复合立体监测系统,完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及时把握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前沿动态,开展环保产业普查,举办环保产业博览会,积极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研究攻关,整合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环保创新基地、环保产业集聚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力量,组织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示范项目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交流渠道,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环保技术。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同志们,环保事业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让我们满怀信心,乘势而上,改革创新,团结拼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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